職業打假人趙先生認為“王老吉”涼茶中違反《食品安全法》,添加了中藥材“夏枯草”,于是依照《食品安全法》討要10倍賠償。這也是本市法院首例依據《食品安全法》索賠的案例。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法院一審駁回了趙先生的訴訟請求。
對于“王老吉”添加夏枯草的質疑,職業打假人早已有訴訟先例。早在2005年,知名打假人劉殿林就曾以“王老吉”涼茶中非法添加夏枯草為由,起訴“王老吉”。法院以劉殿林沒有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夏枯草有毒副作用為由駁回訴訟。
在今年6月《食品安全法》施行后,職業打假人趙先生再次挑戰“王老吉”。他起訴稱,他從華聯超市購買了“王老吉”涼茶,飲用后感覺身體不適。他上網了解到,該產品中的夏枯草、蛋花和布渣葉屬非法添加物質!妒称钒踩ā返50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但這三種物質都不在衛生部公布的允許食用中藥材名單之列。
法院認為,王老吉涼茶是經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批準許可生產和銷售的商品。趙先生對王老吉涼茶中添加“夏枯草、蛋花、布渣葉”成分所提出的異議不屬于民事訴訟的審查范圍,裁定駁回其起訴。
(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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