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出游想要保“萬全”,除了旅行社一次性需要繳納的旅行社責任險外,游客還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及線路長短的不同,購買旅游意外險,導致重復投保。記者昨(6號)天獲悉,對于這種情況,國家旅游局正在對旅行社責任險進行修改,除了游客自身因素引發的事故外,新的旅行社責任險將可保“萬全”,游客將不用再購買游客意外險,不過游客在報名時要留意旅行社是否足額為游客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
“重復投保”多數游客不感冒
根據現行《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簡稱《規定》),旅行社在出團之前必須購買旅行社責任險。一旦因旅行社的責任造成游客遭受人身和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代表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于“游客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種損失或損害;由于旅游者個人過錯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且旅游者不參加雙方約定的活動而自行活動的時間內,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旅行社都不承擔賠償責任。
這導致游客在報名參團時,除旅行社要為自己投保外,游客還要另外花錢購買旅游意外險。這種重復投保讓游客頗為厭煩。記者從各大旅行社了解到,主動購買旅游意外險的游客比例還不到一半。
游客自己造成意外不受保障
記者昨天獲悉,國家旅游局正在對修改《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進行調研,基本確定了“不取消旅行社責任險,對其進行適當修改”的基本原則。
據這一原則,將會從幾個方面進行完善:一是將旅行社責任險和游客意外傷害險兩個產品的賠償標的變更為旅行社,避免保障重復;第二,保險保障可疊加累積,使旅行社的賠償限額得到了大幅提高,最大限度地增加了旅行社的抗風險能力;第三,在理賠方式上,采用有過錯和無過錯的賠償方式,使旅行社的意外風險得到了最大保障等。
修改后是否意味著游客不用再購買旅游意外險呢?記者咨詢了廣州各大旅行社,廣東中旅有關負責人表示,游客發生意外的原因有三種,分別是旅行社的失誤、游客自身因素和不可抗力。以前的旅行社責任險只保“旅行社失誤”這種情況,新的旅行社責任險將會把“不可抗力”納入保險的范圍,對于游客自身因素造成的意外,肯定不會在保障的范圍內。(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