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意險“每份保費20元,保額40萬元”的統一規定,將從12月1日起廢止。
本月19日,京城眾保險公司都陸續接到了來自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一份《關于加強航空意外保險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宣布從12月1日起廢止《關于發布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行業指導性條款的公告》。至此,已經實行了4年的航意險統一定價體系徹底結束。
2003年頒布的《關于發布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行業指導性條款的公告》是由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和中國平安聯合設計的,并成為現在市場上銷售的各家保險公司航意險的基礎。其中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更是明確規定“航意險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40萬元。同一被保險人最高保險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每份保險費為人民幣20元。”
此次由保監會發布的通知中指出,從12月1日起,航意險新的條款和費率應按照《人身保險產品審批和備案管理辦法》、《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及其相關規定進行備案。
新發的通知明確,“中國保監會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不同期限的乘坐飛機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意外險種,豐富產品體系。” 這意味著,降低保費、提高保額、延長保險期限、附加保險責任、開發替代產品等,都可能成為今后新航意險的發展方向。(記者 仇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