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暫緩執行旅客隨身攜液態物品等乘機規定
2008年12月19日 17: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2月19日電 中國民航局今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刊載緊急通知稱,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民航局決定暫緩執行《關于調整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和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管制措施的公告》(民航〔2008〕5 號)。
通知稱,旅客出行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和打火機、火柴等火種仍按照中國民用航空總局2008年3月14日發布的《關于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乘坐國內航班的公告》(民航〔2008〕2 號)、中國民用航空局2008年4月7日發布的《關于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民航〔2008〕3 號)執行。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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