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同意為“返航門”補償:最高補償400元/人
2008年04月08日 14:29 來源:新民網 發表評論
東航終于為“返航門”事件提出埋單方案,今日,新民網致電東航云南分公司航班延誤組獲悉,補償標準最高只有400元/人。
昨日,東航首度承認3月31日的返航事件有人為因素的存在,并表示將給予延誤乘客一定的補償。據航班延誤組向新民網介紹,如果是航班取消的,將補償400元;如果是延誤1-2兩個小時的,沒有安排賓館住宿的將補償100元,延誤8小時以內將補償200元。乘客可以將名單報到航班延誤組,由延誤組查看是否在當日補償過,如果未補償,公司將通過電話通知,并以信函的方式將補償金郵寄給乘客。
新民網詢問該補償方式是否有相關的執行標準,延誤組的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根據總局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來執行的。但是新民網查詢該意見后發現,指導意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標準分為兩個,一個是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另一個是延誤超過8小時以上,對于這兩種情況,航空公司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補償方式可以通過現金、購票折扣和返還里程等方式予以兌現;在航班延誤的情況下,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誤,經濟補償一般不在機場現場進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記、信函等方式進行。具體補償金額應是各公司各自的細則。但是,據新民網了解,除了深航公布了補償細則外,東航等其他公司都未向社會公眾發布補償細則。(新民網 張駿斕)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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