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過大:“生意怎么好得了?”
近日在京東某小區采訪。這個開發面積約100萬平方米的小區預留了10萬平方米的底商,但入住兩年來一直十分冷清,除了幾家銷售二手房的門店已經開業外,大部分底商仍虛位待租、售。“這里本來就是新開發的社區,人流很少,社區消費又有限,一下子開發這么多商業,生意怎么好得了?”一位社區居民說。
近年來,我國商業流通業發展很快,但也面臨著明顯的缺陷和不足:
網點布局不合理。在一些城市,大型商業網點過分集中,扎堆經營。比如廈門1000平方米以上商業網點90%集中在思明、湖里兩區,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占全市比重在85%以上。
業態重復造成過度競爭,激烈的“商戰”在一些城市不時上演。在南京,前些年時代超市與一家不到100米的大型超市短兵相接,結果不得不提前打烊;諾瑪物大賣場選址在一公里內有另一家賣場的地段,結果不到兩年就以退市告終……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已有17家不同品牌的超市折戟南京市場。
一些開發商盲目開發規模過大的商業項目,連續推出10萬、15萬甚至20萬平方米的社區商業,但就其社區規模來說,并不能承載這么大面積的商業,造成商業資源的浪費。
科學規劃:從數量擴張到注重質量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多數城市都把商業企業作為一般的招商引資項目,對商業網點的布局、規模缺乏科學合理的規劃。有的地方甚至抱著商業網點越多越好、越大越好的心態,結果走進了“死胡同”。
中國城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聯合會秘書長王永平說,目前公布的《城市商業網點條例(征求意見稿)》,核心內容涉及到對商業資源、中小企業及土地資源的保護問題。它提出,房地產項目中剝離出來進行商業地產開發的用地超過一定比例,須通過一定的報批程序、聽證制度,才能確定其規模。
《條例(征求意見稿)》從四個方面對商業地產的開發進行了規劃。首先是控制總量,即一個城市的商業網點比例及規模要依據當地購買力、人口及經濟發展設定;第二是規劃增量,一些新開發的商業項目是設在城市中心還是郊區,設在老社區還是新開發區,需要進行科學論證;第三則是調節存量,對現有的商業面積及商業結構不合理的商業項目進行調整,比如對一些汽車市場、農貿市場及小商品市場進行搬遷或改造;第四是優化質量。
王永平說,《條例(征求意見稿)》實現了城市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的統一,將引導商業地產開發從數量擴張向注重質量轉變。(記者 杜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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