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生產預包裝食品的企業在標簽上不但要遵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要求,還要符合《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下稱“新《規定》”)中的規范
由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公布的《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規定》同時廢止。據悉,新《規定》主要從標識內容和標識形式兩方面對食品標識進行了規范,增加了對食品產地、分裝者、警示說明、最小銷售單元等標識標注要求。
4類食品可免標保質期
“上個月朋友送了一箱飲料,喝了一小半才發現包裝上只有生產日期和‘開封后請放入冰箱保存并盡快飲用’的字樣,并沒有保質期。”從事傳媒業的李先生有些擔憂的向《市場報》記者表示,“喝了這樣的飲料,不知道會對身體有什么影響。”
新《規定》要求,食品標識應當清晰地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果食品的保質期與貯藏條件有關的,應當標注食品的特定貯藏條件。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注保質期。日期的標注方法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目前,轉基因食品已經“悄無聲息”的走進普通消費者的生活中,但由于種種原因,一些食品如部分食用大豆油對標注“轉基因”原料卻很忌諱。新《規定》對此明確要求,轉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轉基因原料的,必須在標識上標注中文標簽。此外,醫學臨床證明對特殊群體易造成危害的、經過電離輻射或者電離能量處理過的食品,也必須標注。
不能隨便吹噓藥用功能
日前,《市場報》走訪了北京多家超市了解到,現在的強化食品既有強化A、B、C等維生素的強化食品,也有添加鐵、鈣等礦物質的強化食品,還有添加蛋氨酸等蛋白質的強化食品,涉及牛奶、餅干、面包、食鹽等多種食品。
“強化食品就是往普通食品中添加一定比例的微量元素,強化某些營養成分。”京客隆超市針織路店的銷售人員告訴《市場報》記者。對此,新《規定》將幫助消費者對“強化食品究竟有多少營養”一目了然:食品在其名稱或者說明中標注“營養”、“強化”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有關規定,標注該食品的營養素和熱量,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定量標示。
新《規定》還要求,有7類內容不得出現在食品標識中,如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的;附加的產品說明無法證實其依據,也不能使用國旗、國徽或者人民幣等進行標注等。這意味著,9月1日之后,食品在標識上出現“化痰止咳”、“清熱去火”、“提高記憶力”等字樣的均屬于違規行為。
食品配料標識將更詳細
新《規定》將幫助消費者真實、準確的了解食品的加工成分:配料清單中各種配料應當按照生產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進行標注,具體標注方法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的,應當在配料清單食品添加劑項下標注具體名稱;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的,可以標注具體名稱、種類或者代碼。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
與《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相比,新《規定》增加了一條新要求: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的產地,食品產地應當按照行政區劃標注到地市級地域。對此,北京市邦勝律師事務所的劉明俊律師向《市場報》記者解釋說,有的食品標注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兩個地址,而兩個地址又不屬于同一個地方,那么食品產地到底是哪個城市,沒有標注產地時就不明確。
虛標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最高罰款1萬元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是國家強制標準,既然是強制執行,那就應該有對不符合標準的的現象進行處理的規定,有執行監督部門,保證標準的實施。可是因為沒有監督,就沒有結果,”一位網名為“xs1l”的業界人士指出,“新《規定》正是為了保證《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執行和監督提供法律依據。”
新《規定》明確要求: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未附加標識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標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或者“商標名稱”等易使人誤解食品屬性的名稱時,應當在所示名稱的鄰近部位使用同一字號標注規定的一個名稱或者分類(類屬)名稱,否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食品在其名稱或者說明中標注“營養”、“強化”字樣時,未按規定標注食品營養素、熱量以及定量標示的,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王旭輝 來源:市場報)
法國食品包裝安全新規定
法國是歐盟農業大國,約占歐盟總產量的1/3。故而有完整的食品包裝安全監控系統。法國包裝安全標識采用紅色標簽LR,它是法國產品質量安全的保證。只有經過集中的申請,嚴格的審查,合格之后才能夠獲得紅色標簽。對于防止禽病的發生和流傳,更具有特別的意義。
作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最近法國對食品包裝(包括進口包裝食品)的包裝文字說明出臺了最新的嚴格規定。規定食品包裝上除了標明食品的商業名稱外,還必須標明其法律名稱。生產廠家不得以任何吸引人的假名稱來干擾和欺騙消費者。如花生食品,企業可以使用吸引消費者的商業名字“長生果”、“多味豆”等,但必須明確標明其法律名稱是“花生”。新規定還規定,包裝盒的體積必須與食品本身的體積大體相一致,不得用超出食品本身體積過多的盒子包裝。此外,經銷商在標注商品價格時,必須標明每公斤或每500克的價格。有專家認為,法國對食品包裝文字說明出臺嚴格規定,既有利于保護本國消費者權益,亦同樣約束進出口包裝食品,有利于保護人類健康。(吳群 來源: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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