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交易規則》及其配套實施細則出臺,股指期貨上市到底還有多遠?雖然中金所《交易規則》出臺意味著股指期貨上市更近了一步,但仔細分析可以發現,包括基金等機構者參與辦法、銀行從事期貨相關業務規定、首張股指期貨合約其實還未正式公布;一些期貨公司的技術準備還未全部落實。
在本次中金所《交易規則》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中,關于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還未正式公布。根據已公布的內容看,合約的乘數為300元/點;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0.2點指數點;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后兩個季月;交易時間為交易日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15(第二節),最后交易日交易時間為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00(第二節);合約的熔斷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6%,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股指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為10%等合約的重要內容都已正式公布。但《滬深300股指期貨仿真交易合約表》這樣的正式合約列表還未出臺。
根據已公布的中金所《交易規則》中的規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乘數為每點人民幣300元,根據昨日滬深300股指期貨收盤價4040點計算,合約價值將高達121.2萬元,保證金需要12.12萬元。如此大的合約價值,機構投資者如基金、券商等將成為市場主力。前期針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相關規定的征求意見稿已經下發至各參與主體的手中。根據征求意見稿規定,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證券公司以自營方式參與股指期貨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這一機構投資比例還未最終正式明確。
此外,《商業銀行從事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和期貨結算業務管理辦法》也處于征求意見中,其中有關于“銀監會對銀行從事期貨結算業務,提出以自有資金至少繳納2億元結算備付金的持續性監管要求”,很多銀行對此存在疑義,最終的規定也還在等待中。
除了以上法律法規上的籌備工作,在技術方面,據中期協的相關人士介紹,一些資金實力較弱、規模較小的期貨公司還未開始股指期貨的技術籌備工作,目前正就技術外包的模式征求這些期貨公司的意見。中金所的會員申請工作已經啟動,但由于大部分期貨公司還未能獲得證監會的金融期貨許可證,因此中金所會員的誕生也需要一些時間。
因此,以上這些工作都將是股指期貨上市籌備后期工作的重點。(記者 黃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