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1日電 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在中國,國有企業成為融合了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企業經理和企業職工利益的集合體。有一種說法是政府審批制增加了審批者的權力;廠長(經理)負責制變成個人說了算;企業通過辦社會等方式或明或暗的補貼,讓職工得到額外的實惠,等等。
而進行中的產權多元化改革,必然觸及這一利益格局,從而可能引發來自各個方面的阻力。
在東北國企改革推進的初始階段,遇到的最大阻力來自企業經營層。當企業改制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可能面臨“下崗”,因此他們對企業改制并不積極,甚至一度成為國企改制過程中的難點。
隨著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機構——中央及各地國資委的組建,防止出資人利益傷及國家利益的現象也成為一個新課題。有專家指出,由于國資部門只是所有者的代表,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就會滿足于把好的企業控制在自己手里,使股份制改革趨于保守;另一方面又會把有利于公眾利益,卻又需要一定補貼的單位推出去,出現“卸責”現象,從而造成“出資人利益”部門化。
采訪中《瞭望新聞周刊》發現,由于國企產權改革的推進會重新調整各相關利益群體的既得利益,由此造成新的矛盾凸顯,并已成為現階段中國國企改革所處環境的重要特點。(王振宏 梁棟 陳國軍 呂曉宇 王金濤 儲國強 萬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