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0日電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表示,在今年的一號文件中,第八章專門有這部分的內容,就是怎么樣來正確地處理農村發生的各種矛盾,因為它畢竟都是農民內部的矛盾,因此有暢通的農民表達訴求的渠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中共中央、國務院2007年的1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1月29日公開發表。1月30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陳錫文在會上介紹了中國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與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情況。
陳錫文在回答提問時表示,從目前的情況看,渠道有沒有?有,而且不只一種渠道。但問題是怎么樣真正解決老百姓提出的問題,這是非常關鍵的一點。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工作要做到前面,就是各級黨委和政府在涉及到農民利益的問題上,一定要按照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辦事,盡量減少損害農民利益的事情發生,甚至不發生,這種矛盾就不會存在,這是一點。
第二,農民群眾可以通過多種渠道,比如說通過組織、村民委員會到鄉政府,到縣政府,也可以通過黨的組織,黨支部到鄉黨委到縣黨委,也有的是通過信訪的渠道,甚至有的通過法律的渠道,通過各種渠道在向上表達。陳錫文說,我想各級黨和政府的工作人員都應該克服自己的官僚主義的作風,特別是對農民的利益問題,不能麻木不仁,不能無動于衷,不能因為事小而不為,了解這種情況以后應當及時地、盡力地去解決。
陳錫文稱,第三,我想在群眾表達訴求和溝通的過程中要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作為有關的部門來講,接到農民的訴求表達之后,只要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能解決的要盡快解決,有些解決不了的,必須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讓農民同志諒解。也有一些要求,可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未必是合法的,也要和農民講清楚。
第二方面的工作是要引導人民群眾,即使你有合理合法的要求,也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理性地表達訴求。陳錫文表示,通過這樣的溝通,我想,政府工作也好、黨委工作部門也好,通過磨合,從農民群眾中了解他們的愿望,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實際的問題,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在講清事實之后,也能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逐步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