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近日發布的《關于向卡拉OK歌廳收取音樂作品使用費的公告》,近日有媒體撰文稱,該公告表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決定退出收費行列”,并意味著“KTV版權費的征收工作進入了一個停滯期”。然而,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的核實采訪時,中國音像協會的有關負責人卻否認了上述說法,認為這是對公告的一種誤讀,與此相反,據他透露,KTV版權費的征收將陸續在全國各省市展開。
“實際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發布公告,自行廢止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原針對卡拉OK經營行業的收費標準,并不是說它要‘退出收費行列’,而是委托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和中國音像協會代行收費職責。”中國音像協會的副秘書長劉文和對記者說,“以后,由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和中國音像協會收取的KTV版權費中,將包括原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收取的音樂作品表演權的使用費部分。”
據他介紹,按照《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26條的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就同一使用方式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費,可以事先協商確定由其中一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統一收取。因此,經過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和中國音像協會的協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決定由已經成立的“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代表該協會具體辦理收費工作,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及所屬地方辦事處將不再直接針對卡拉OK經營場所開展收費工作。“這種做法是完全符合法律法規的。”
此外,針對有關報道稱,在音著協發布公告之后,“已經開始收取版權費用的上海收費工作受到影響”,“牽扯多方的KTV版權費征收進入一個停滯期”等說法,劉文和也給予了否定。“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在去年國家版權局對收費價格進行公示后,有關KTV版權費的征收工作目前正在逐步推行。他透露說,昆明、新疆等地已經進行試點,KTV版權收費將在全國逐步推行。但他表示,北京何時開展收費,目前還未有具體的時間表。(鄭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