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三月八日電 (梁波 張墨)今年,山西省政府已決定繼續實施環境污染末位淘汰,有一百四十八家企業和相關污染設施將在二00七年“壽終就寢”。
根據規定,對整體關閉的企業要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拆除產生污染的設備和生產系統供水供電設施,恢復地貌;對只淘汰污染設施、不實施關閉的企業,要將列入淘汰名單的設施徹底拆除。對逾期未實行淘汰關停的企業和設施,當地政府要依照法定程序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實施強行淘汰。
山西省環保局還將按照相關規定,對各市、縣末位淘汰情況進行督察和考核。對不能如期完成環境末位淘汰任務,隨意放寬關閉淘汰標準,不執行停水停電、吊銷證照命令,弄虛作假,包庇、放縱違法行為的地方政府及部門和企業,追究有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
實施環境污染末位淘汰是山西改善環境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山西省環境污染嚴重的現實情況,從各個行業生產水平最低、經濟效益最差、環境污染最嚴重的落后工藝入手,實施末位淘汰制度,逐步提升各行業的工藝水平,減少污染排放總量。
據了解,二00七年環境污染末位淘汰將分三批進行,第一批六十家企業或污染設施限期于四月三十日前淘汰,第二批五十六家企業或污染設施限期于六月三十日前淘汰,第三批三十家企業的污染設施限期于十一月三十日前淘汰。對于關閉情況,將在山西省政府信息網進行公開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