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進一步落實“高溫津貼” 每天不低于10元
2008年07月03日 15:23 來源:新民晚報 發表評論
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勞動者高溫季節津貼每天不低于10元。市總工會近日表示,將進一步推進落實這項規定,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去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聯合下發了《關于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明確規定,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天不低于10元的高溫季節津貼。但去年一些企業并沒有真正兌現。
根據《通知》,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溫作業和戶外作業的行業,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采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今夏上海將是個持久的炎夏。市總工會就此要求各級工會務必認真抓緊抓好今年盛夏季節的勞動保護、防暑降溫工作。(記者 魯哲)
【編輯:藍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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