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有關負責人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當前通脹壓力緩解為電價改革提供了一定空間,有關部門可能在今年上調電網銷售電價,但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短期內不會再調整。此外,電監會已向國務院提交報告,建議加快電價改革步伐,促進合理電價機制的形成。
電監會價格與財務監管部副主任黃少中介紹,近期兩次上調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后,上調電網銷售電價已經提上日程。8月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回落到4.9%,這將為資源能源價格改革提供廣闊的政策空間。前兩次電價調整過程中,由于考慮到通脹壓力,電網銷售電價并未調整,現在通脹形勢有所緩和,電網銷售電價應該很快會作出調整。但考慮到價格差,并防止電網企業出現虧損,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應該不會同步調整。
最近兩次調整上網電價分別是在7月1日和8月20日。第一次的調整幅度是每千瓦時調高0.43分錢-3.50分錢,第二次的調整幅度是火力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據測算,兩次上調上網電價但銷售電價不作調整,將導致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每月新增40億元購電成本。這種狀況如果持續4個月,兩大電網公司就有可能出現虧損。
電監會總監、新聞發言人譚榮堯說,近期,電監會向國務院和發改委等有關部門提出了完善電價政策和電價形成機制的建議。電監會認為,應該加快電價改革步伐,促進合理電價機制的形成。主要措施應包括:逐步理順煤、電價格關系,著力推進上網電價由市場競爭形成;盡快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機制,加快制定出臺電網輸配電成本監管辦法,形成有效的輸配電成本約束機制;積極推進銷售電價改革,歸并電價種類,合理調整各類別水平,盡快研究建立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從根本上解決電價交叉補貼問題;逐步實行遞進式電價政策,促進全社會合理用電、節能節電;建立合理的大用戶直供輸配電價,促進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繼續推進和完善差別電價政策、峰谷、豐枯電價政策、脫硫電價政策。
譚榮堯說,從短期來看,應采取的措施包括,整頓煤炭秩序和煤炭環境,規范煤炭從出礦到電廠各種收費價格和運力運輸等中間環節的問題。
電監會價格與財務監管部主任鄒逸橋指出,目前跨省的輸配電價缺乏統一規范,是電力監管的薄弱環節,應該盡快制定跨省跨區的輸配電價格。相關方面存在的問題包括:在交易過程中存在上網價格偏低,電網企業收取費用偏高;交易缺乏公開透明的信息;發電企業對交易電量、電價和收費缺乏知情權等。(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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