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知道,增值稅轉型改革的全面實施,對企業而言總的就一個字:好。但這個“好”都有哪些具體的內容呢?我市一位資深會計師就財務角度出發,對此作了專業的分析。
降低生產成本
無論是轉型前還是轉型后,企業產品的銷售成本都是由三塊組成:原材料轉移成本、固定資產折舊轉移成本和生產工資成本。
但在現行增值稅制度下,產品銷售的增值額等于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減去原材料轉移成本,也就是產品的折舊成本和工資成本作為企業銷售產品的增值額而需要繳納增值稅。
而改革后的消費型增值稅模式,將設備采購過程中交納的增值稅作為抵扣項,進入當期應交稅費項核算,不進入固定資產科目,因而該設備折舊額就相應有所減小,這對應到財務賬面上,就是企業生產成本的降低。
增加企業凈利潤
生產型增值稅制度下,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成本入賬,成本包括買價、增值稅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包括運輸費用、非增值稅稅款、保險等);而消費型增值稅制度下,由于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增值稅可以抵扣,固定資產(不動產例外)成本就低一些。
到底低多少?通過計算,以生產型增值稅制度下的設備類固定資產成本為比較基準,假設所購設備執行基本稅率17%,消費型增值稅制度下固定資產成本的降低幅度為:17%/(1+17%)=15.54%,也就是說,固定資產成本降低幅度在1/7到1/6之間。
消費型增值稅制度下,設備折舊的降低導致公司當期主營業務成本的降低,可以提高當期的主營業務利潤。根據現行規定,因折舊成本降低而導致的企業利潤增量也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按現行所得稅率為25%,因此公司因設備折舊降低而增加的凈利潤幅度為:15.54%×(1-25%)=11.66%。
改變現金凈流量
在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制度下,公司購買固定資產的進項增值稅不能抵扣,會計上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在現金流量表上體現為公司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在消費型增值稅制度下購買固定資產的進項增值稅可以抵扣,企業將比在現行生產型增值稅制度下少流出現金,相對來說就是公司現金流量在現有基礎上的增加。
當然,短期而言,增值稅轉型改革對企業現金凈流量的提升效果并不是很明顯,因為很少有企業會在一兩個月內一次性更換現有的機器設備,但如果放在較長的時期,如一兩年內進行考察的話,那么這一改革對企業現金流量的改善將較為可觀。
從以上分析不難看出,增值稅轉型改革總體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無論是凈利潤還是凈現金流量,而受益程度則因各企業固定資產的多少、折舊幅度的大小而有所不同。
簡單而言,固定資產比例較高、折舊幅度較大的企業,將是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改革的主要受益者。(記者郭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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