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6日,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擬定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發(fā)布,按照這一方案,在不提高現行成品油價格的前提下,將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中新社發(fā) 海安仇穩(wěn)山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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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6日,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擬定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發(fā)布,按照這一方案,在不提高現行成品油價格的前提下,將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中新社發(fā) 海安仇穩(wěn)山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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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開始公開征求意見。有專家認為,由于消費稅是中央稅種,燃油稅改革后將面臨如何在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分配稅收收入的問題。
轉移支付
分配方案需要細化
根據征求意見稿,將取消公路養(yǎng)路費、航道養(yǎng)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已審批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過去我國征收的公路養(yǎng)路費都是歸地方管理和使用,交通運輸部并不直接對這部分資金進行管理。
“以前各省都有自己的管理辦法,實行財政改革后,一些省市這部分資金就納入財政預算中。”上述交通運輸部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全國每年養(yǎng)路費、航道養(yǎng)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等六項收費總額在1000多億元,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每年在200億~300億元左右。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財政與稅收研究室副主任楊志勇告訴記者,燃油稅屬于消費稅,按照消費稅的征收模式,消費稅屬于中央稅;而養(yǎng)路費等這些收費,都是直接進入地方財政的。所以實施燃油稅改革后,在分配上,中央和地方就會有個博弈過程。
根據征求意見稿,成品油消費稅收入一律專款專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養(yǎng)路費等六項收費的支出,補助各地取消已審批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并對種糧農民、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yè)給予必要扶持。
“如果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規(guī)定,燃油稅稅收的用途跟此前的六項稅費用途一致,那么稅收分配實際與改革前分配方式相同,在地方與地方之間如何分配,也會出現矛盾。”楊志勇表示,“可能分配方案將按照以往各省養(yǎng)路費的比重來確定。”
四川交通廳一位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燃油稅改革后,將原有的幾項“費”形式,轉變?yōu)樨斦霓D移支付,專款專用。“這將增加這部分資金的使用效率,使收入更加透明。”
人員安置
稅務系統(tǒng)吸納容量有限
據交通運輸部估算,燃油稅改革后可能會造成近15萬相關就業(yè)人員需要安置,而此前一些專家對全國征費人員數量估算為近30萬人。其中,各地交通系統(tǒng)原負責征收養(yǎng)路費的稽查征費局將在改革后取消。
據了解,在交通運輸部人員安置的征集方案中,對人員安置大概分成三部分:一是工齡在30年以上,年齡達到50歲的工作人員,可以申請退休;二是稅務部門在新招公務員時,優(yōu)先考慮這部分工作人員;三是在交通系統(tǒng)內進行消化。
“在1998年車輛購置稅‘費改稅’的時候,也出現了類似人員安置的問題,但是當時規(guī)模沒有那么大,而且車輛購置稅‘費改稅’后,在稅務系統(tǒng)需要新增很多崗位,所以當時分流的主要流向即是稅務系統(tǒng)。”交通運輸部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此次情況比較上一次情況并不太一樣,而且預計會有較多的人員需要重新安置,所以完全流向稅務系統(tǒng)不太可能。”
相比養(yǎng)路費稽征人員,運管費、航養(yǎng)費征稽人員不多,全國大約是2萬。安置方案提出,這部分人員,大部分要在所屬機構內部轉崗,“充實和加強”到運輸管理工作中。
“未來我國將會加大公路投資建設,公路管理方面會新增很多崗位,這將會解決一部分人員分流問題。”這位交通運輸部有關人士表示。
11月25日的交通運輸部在例行發(fā)布會上表示,燃油稅費改革等包括人員安置等一系列問題已經做了系統(tǒng)的研究,正在向國務院上報,待得到相關批示后才會對外公布。(孟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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