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在華夏理財廣州論壇上指出,當前擴大內需關鍵的一點是要刺激國內市場的消費,而提振消費關鍵要改變消費者預期。在這次論壇上,梅新育還對蒙代爾提出的發放消費券的建議提出了異議。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消費者預期指數,2007年9月為99.6,2008年1月為98.6,2008年10月為94.2;消費者滿意指數:2007年9月為92.9、2008年1月為91.2、2008年10月為89.8;消費者信心指數:2007年9月為96.9、2008年1月為95.6、2008年10月為92.4。11月份,全國住宿與餐飲業繼續保持快速增長,但危機對餐飲業的影響已開始有所顯現,零售額實現1376.6億元,同比增長25.1%,比上年同期加快3.5%,但比上月下降6.6%。
梅新育認為,在當前中國經濟緊縮的情況下,提振中國經濟的關鍵是要解決三個層面的問題,即解決消費者預期惡化減少消費,投資人預期惡化導致謹慎投資,銀行預期惡化導致惜貸的問題。
梅新育指出,提振消費是當務之急。而要提振消費,必須改變消費者預期,主要要在以下兩個方面做工作:
一是要改善對就業的預期,創造就業機會。中國經濟突出問題就是消費過低而投資出口所占的比重過高,很多人擔心4萬億投資是否會加劇這個矛盾,其實說起來投資與消費并不是矛盾的。因為投資可以創造就業機會,只有有了就業機會的時候,才有可能消費,有就業是消費的前提。
二是要改善對可支配收入的預期。首先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改變消費者預期;其次是滿足消費者保障性住房需求,在保障房地產交易量的同時抑制房價,從而釋放出更多的購買力;最后是采用價格支持措施,預防價格破壞。主要是在農產品領域,除了價格支持,還應當建立物資儲備,保證一定的需求。
在刺激消費方面,不少國家和地區都采取向國民發放消費券的措施,國內也有不少人主張此道。前幾天“歐元之父”蒙代爾也提出“建議中國向國民發放消費券”。對此,梅新育認為,發放消費券不是個好主意。梅新育指出,發放消費券,一方面可能與消費者計劃中的其他支出相互替代,從而限制、抵消其增加消費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會損害國民自我奮斗的精神。“除無勞動能力者外,福利必須與工作掛鉤。”
梅新育強調,為了刺激國內經濟,除了改變消費者預期外,政府在其他方面還可大有作為,比如減稅和促進技術創新等等。(見習記者黃應來)
發放消費券成主流觀點
成都向困難群體每人發放100元消費券
12月11日成都市民政局率先宣布將拿出價值3791萬元的消費券,發放給全市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及城鄉重點優扶對象,每人100元。這是國內首次向困難群體及優撫對象發放消費券。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長王冰表示,民政只是率先進行的一個部門,只是一系列政策中的一部分。此后,衛生、教育、文化、旅游等相關部門還將出臺相關拉動內需的政策,發放消費券。
中國臺灣發消費券每人3600元
11月18日,臺灣“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為刺激消費,臺灣將向每個消費者發消費券每人3600元(新臺幣),整體預算需支出829億元,將以特別預算來推動。據報道,消費券計劃以個人為對象,不排富,在家庭經濟情況許可的條件下,鼓勵將消費券捐助給公益慈善團體,將可以抵稅。消費券最快將于明年春節前發放,使用期限到明年底為止。
中金公司建議發放消費券刺激消費
為了刺激經濟增長,中金公司日前發布報告,建議中國學習和吸取日本等關于發放消費券刺激消費的經驗教訓,采取發放打折券的方式,發放給有使用需要的人,可將購買種類限定于一些供給較為過剩,且并非基本必需品的商品,并限定一定的使用有效期限(譬如3至6個月)。這一設計可使政府的財政投入得以撬動一定的私人資金消費,起到乘數效應。
歐元之父蒙代爾建議中國每人發800元購物券
在前不久廣州舉辦的首屆全球浙商高峰論壇上,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歐元之父”蒙代爾建議中國發放1萬億元人民幣的購物券,有效期同樣為3個月,這樣平均到13億人頭上,每人大約是800元人民幣。“如果達不到效果,可以下個季度再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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