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0日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在今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要力爭用5年時間在各類企業基本建立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尹成基就勞動關系調整和權益保障工作情況進行了介紹:
一是,《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效實施。勞動合同簽訂率明顯提高,合同短期化現象有所遏制,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呈上升趨勢。以擴大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覆蓋面為重點的“彩虹計劃”在全國開展,力爭用5年時間在各類企業基本建立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集中開展了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督促各類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二是,勞動標準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開展蘇州工業園區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特殊工時制度試點工作,與有關部門聯合發布《工作抽樣方法》、《勞動定額術語》等四項國家標準。
三是,繼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全國有20個地區推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調整幅度在15%,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有新的提高。
四是,深入開展維權專項活動。集中組織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等專項行動,嚴肅查處東莞“涼山童工”事件、哈爾濱黑窩點非法拘禁使用智障人員勞動等重大案件。
關于今年的工作安排,尹成基表示,一是,穩步實施《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加強對企業勞動用工管理的指導和服務,推動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和職工互利雙贏。
二是,加強爭議處理制度建設,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著力抓好爭議調解,爭取把50%左右的案件特別是簡單案件通過協調及時解決在企業、街道、鄉鎮和社區。按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的規定,建立“快調、快立、快審、快結”的綠色通道,對勞動爭議中大量小額案件實行一裁終局。同時,抓好調解仲裁機構和隊伍建設。
三是,加強勞動監察。著力做好難點問題的日常檢查、熱點問題的專項檢查、法律實施的重點檢查,及時妥善處理媒體反映、群眾舉報投訴的案件。加強監察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做好全國60個大中城市啟動勞動保障監察管理體制試點工作,建立暢通的信息反映機制、靈敏的預警預防機制、快速的案件處理機制、有效的綜合治理機制。(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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