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養老金將大幅下降?廣東勞動部門正在制訂草案,肯定會在今年施行?連日來,有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種種說法,引來公眾強烈關注。今早,廣東省一些參與方案的權威養老保險專家接受羊城晚報采訪時透露,相關改革將有多項措施保證平穩銜接,用的是“加法”而不是“減法”。
近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稱,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正式下發,包括廣東在內的5個試點省市要認真做好啟動的準備工作。
廣東試點的情況怎樣?今早,廣東權威養老保險專家透露,改革將體現這樣一些原則性的內容:
———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據介紹,從1994年開始,廣東很多事業單位就已經按企業養老保險辦法參保。目前,還未納入的主要是公益性的學校及醫院兩大塊。這些公益性單位的情況有差別,其養老保險如何改革,首先要分類明確哪些繼續向公務員方面靠,哪些則向企業方面靠,這是一個前提。
———多項措施保證平穩銜接。對于將參照企業養老保險改革的事業單位,新舊辦法如何銜接?專家介紹,新辦法實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舊發放不受影響,可能受影響的是那些已經在事業單位工作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為此,在基本養老金計發上,將有“過渡性養老金”這一項,對此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而是留給各省進行試點。比如,可以考慮采用“補差”的辦法,與舊辦法的待遇差多少就補多少;也可以在計發時乘上一定“系數”,與其原工作年限掛鉤,原工作時間越長,將來發得就越多,等等,不會出現改革后待遇驟降的問題。
———通過“職業年金”等保持待遇總體不降。目前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退休待遇差別較大也是事實,從長遠看,改革后的總體待遇會否大幅下降?權威專家表示,設計“職業年金”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是一種“加法”而不是“減法”。國家目前還未出臺具體規定,但“職業年金”類似于“企業年金”(即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運作得好,其待遇還可能超過目前水平。
權威專家透露,廣東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具體方案目前還處于收集數據和進行測算階段,尚未形成具體草案。
對這樣一些原則性內容,中山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教授認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著眼點不是降待遇、“甩包袱”,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種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可靠的養老保障制度。他建議這一改革是龐大的系統工程,影響深刻、長遠,涉及人數眾多,只許成功不許失敗,不宜匆忙出臺。其改革的時機、方式、進程、具體方案應廣泛調研、深思熟慮、高度透明,適當時候應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記者 馬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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