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被指有名無實
國有控股公司高管年薪多未超越上限
雖然身處金融海嘯之下,去年華爾街雇員的年終獎金總和預計仍高達184億美元,雖較2007年少了44%,但仍與2004年華爾街鼎盛時期持平。
2月5日,美國政府宣布了對華爾街的限薪令,凡是獲得政府救助的金融企業,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過50萬美元。
無獨有偶,中國版的限薪令也于2月6日應運而生。我國財政部印發了《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據《辦法》規定,國有或國有控股的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稅前280萬元人民幣。據了解,《辦法》中規定金融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最高為70萬元人民幣,最低為5萬元。金融企業負責人總薪酬不應大于其對應的基本年薪的四倍,其最高為280萬元人民幣。但是,此《辦法》卻并未如美國限薪令一樣廣受歡迎,反而引發民間更激烈的討論。
“限薪令”難抑天價薪酬
根據《辦法》規定,國有或國有控股的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稅前280萬元人民幣,如果設立此天花板,坐擁千萬年薪的金融高管肯定得倒吸冷氣。但是,這仍然無法抑制“天價薪籌”的出現。多位銀行人士認為,《辦法》主要針對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而按2007年薪酬最耀眼的金融企業來看,民生銀行、深發展、中國平安恰恰不在其列,限薪就無從說起。
對于此次限薪令,平安集團新聞發言人、品牌宣傳部總經理盛瑞生表示,馬明哲的年薪屬于敏感的財務信息,只會在公司年報中進行披露,并請記者關注2009年4月左右發布的公司2008年報。招行有關人士也以馬行長的年薪問題不宜討論婉拒了記者的采訪。不過,國海證券分析師馮偉認為,目前的金融形勢客觀上會讓銀行、保險高管的年薪相應降低,而且多數銀行和大的保險公司已經是上市公司,如果高管的年薪過高,董事會、監事會層面也肯定通不過。
一個更為有趣的現象是,據公開資料顯示,2007年中行、工行、交行、建行等14家金融上市公司的企業負責人年薪并沒有達到這個數字,業內人士紛紛猜測280萬元的上限甚至意味著這些企業的高管薪酬還有上升的空間。
此外,《辦法》規定的還只是高管現金收入的一部分。按照國際慣例,國外的金融機構高管收入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便是中長期激勵收益,但《辦法》中未對該部分進行限制。而此前馬明哲震驚各界的天價薪酬中,有高達4132萬元的收入便是來自于含年度獎金及長期獎勵首期首次支付。(來源:信息時報 記者 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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