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對個稅起征點的高度關注后,“家庭綜合稅制”終于正式進入公眾視野。然而,“按家庭繳納個稅”到底該怎么征收,如何判定家庭人口,如何監控家庭收入,如何體現稅收公平?……一系列的問題讓這個改革方向仍顯得有些“前路漫漫”。從哪里能夠尋找突破口?
“先從負擔較重的困難群體如單親家庭、雙薪之家但負擔重、多代同堂家庭入手,做試驗點不失為一個辦法。”全國人大代表蔣海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
單親媽媽:月工資5000元仍覺壓力大
楊女士是一位在某省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單親媽媽,獨自撫養著上中學的女兒,由于自己本身是家中獨女,還要照顧兩位老人,每個月都要固定給生活費,加上女兒每學期的學費等各項開銷,盡管一個月能拿到5000多元的工資,但楊女士仍覺得壓力很大。
“我和前夫離婚快10年了,當時法院判前夫每個月給女兒贍養費500元。那時候這個數感覺還行,但現在已經遠遠不夠。中間也交涉過,可前夫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增加。我也知道他的情況不是特別好,也沒辦法。”楊女士說得很無奈。她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每個月工資5200元,扣除三金一險、個稅等費用,拿到手的是3600多元,每月給父母500元,女兒的費用500元,各種日常開銷盡量節省也要1500元,還有800元是固定儲蓄,攢的是女兒上大學的錢。“最后手里靈活的錢只有幾百塊,萬一有個什么意外情況就一點都不剩了。”
不少單親家庭和楊女士的情況類似,甚至還有更多人收入遠沒有楊女士高,只是剛剛過了廣州人均月收入的平均線,他們的壓力就更大。一位單親父親在看到關于個稅改革的問題時提出,能否給單親家庭先減免個稅或者退稅?
減免辦法:困難群體可先納稅再反撥
“個稅改革變單純調整起征點為綜合考慮家庭負擔來征收是很好的,這讓稅收政策顯得更為公平,也能夠實現‘多收入多繳稅’的原則。而從單親家庭入手的確不失為一個辦法,畢竟婚姻關系還是較易查的。一項改革總要尋找突破口。國外就有這樣的做法。這也體現了對弱勢群體的關懷。”全國人大代表蔣海鷹認為,不僅僅是單親家庭,還有其他一些困難群體也可以率先改革,比如雙薪但負擔特別重、多代同堂家庭等。
來自廣東信宜的吳菊代表也認為,如果個稅改革要一下子全面鋪開顯得有些不現實,首先財政就不一定能受得了,因此從困難群體先入手是不錯的選擇,同時也體現了“和諧社會”。“我身邊就有同事是單親家庭,也有下崗職工家屬,他跟我說雖然一個月也有兩三千元的收入,但兩口子一平均,還生活在貧困線上,即便這樣仍要交稅,的確顯得有些不公平。”
那么,如何實現對困難群體的個稅減免和補貼呢?“依照我國目前的情況,要從一開始就分項扣除是比較困難的,可以先納稅,再反撥。”蔣海鷹代表建議,若從一開始就讓納稅人自行申報免稅項目,在我國現行體制下會不太好判定和監控,可能出現多報、漏稅等現象,但先扣稅到年底再根據申報項目核實后反撥,就顯得相對簡單,且容易判定了。
不同意見:怎樣算貧困仍存在判定難
不過,也有委員持不同意見。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這種想法很好,但和按家庭征收一樣,同樣存在判定難的問題。
“怎么樣才是貧困呢?這個不好界定,”賈康坦言:“單親相對好一些,我們可以通過民政部門了解清楚。但是,我們又如何辨別有些人會為了偷稅漏稅而特意去離婚的現象呢?”他搖了搖頭,坦言:“太難。”
新聞背景
全國兩會前,一則“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討‘推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綜合扣稅’”的消息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國家財政部相關負責人隨后也表示,個稅改革的基本方向已確定,即從當前的分類制向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體制轉變,且“改革的條件已基本成熟”。有財稅專家預計,個稅起征點在兩會之后和今年內,小幅提高的可能性非常大,估計會提高四五百元,而5年內個人信用制度的大突破亦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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