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9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批準無錫市城市總體規劃。通知強調,要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無錫市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按照合理布局、集約發展的原則,有重點地發展特色產業,不斷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無錫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功能完善、社會和諧、生態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全文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無錫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
國辦函〔2009〕36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報請審批無錫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準,現通知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訂后的《無錫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年-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二、無錫市是長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之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重要的風景旅游城市。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無錫市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按照合理布局、集約發展的原則,有重點地發展特色產業,不斷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無錫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功能完善、社會和諧、生態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三、重視城鄉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1622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以調整、改造、挖潛為主,逐步完善中心城區功能,強化中心城區與周邊城鎮的經濟聯系。要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以無錫主城區為中心,以江陰、宜興城區為次中心,以長江航道、沿江高速公路、滬寧通道、錫澄高速公路、錫澄運河等為軸線,有重點地培育城鎮組團,建設并維護好組團間的綠化隔離帶,防止城市無序發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確、結構完善的市域城鎮體系,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發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主城區常住人口要控制在200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190平方公里以內,具體規模要與你省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根據《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空間布局,積極引導人口的合理分布,防止人口規模盲目擴大。根據無錫市環境、資源的實際條件,強化集約和節約用地,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防止城市規模盲目擴大。
五、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要重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公路、鐵路、水運和民航相協調的對外交通運輸體系。完善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系統。統籌規劃和建設城市給水、排水和污水、生活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高度重視城市防災工作,加強重點防災設施和災害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防震和人防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六、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城市發展要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集約化道路,堅持節流、開源、保護并重的原則,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建設節水型城市,依靠科技進步,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強化工業、交通和建筑節能。把太湖治理擺在更加突出、更加緊迫、更加重要的位置,制定全面、系統、科學、嚴格的綜合治理措施和技術解決方案,加強水污染防治,堅持環保優先的方針,整治水環境,遏制水污染,保護水資源,重建水生態,確保水安全。大力治理現有污染源,嚴禁新增污染源,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發展。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提高污水處理率。加強水源地的保護,嚴格限量開采地下水,控制地面沉降。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與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嚴格按照《總體規劃》提出的各類環保標準限期達標。以太湖風景名勝區、惠山森林公園和郊縣農田等為依托,以道路、濱河綠化帶和防護林帶為網絡,以公園、街頭、居住區和單位綠地為基礎,形成完整的城市綠地系統。
七、創造良好人居環境。城市功能要以人為本,創建宜居環境。切實做好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療衛生、市政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要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保障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根據城市的實際需要與可能,穩步推進舊城改造特別是危房改造。
八、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要加強對太湖等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把自然風景資源的保護放在首要位置,嚴格控制風景名勝區內的人造景觀建設,嚴禁開山采石。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及其周圍環境的保護與管理,重點保護好惠山古鎮等文物古跡和古運河風光帶。認真做好城市設計工作,努力塑造反映無錫市歷史文化特點的城市景觀。
九、嚴格實施《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要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進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堅持依法治市,構建和諧社會!犊傮w規劃》是無錫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實施《總體規劃》的重點和建設時序。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包括各類開發區)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駐無錫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持無錫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無錫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無錫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你省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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