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試運行一年多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不得不開始為自己的前途忙碌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司長陳良昨天稱,將對首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進行考核,有嚴重違規問題或業務量比較小、難以持續維持的機構或將被取消資格。陳良還表示,為完善企業年金基金機構市場資源的配置,擬于今年核準的第二批年金管理機構的資格認定也將發生重大調整。
首批37家機構面臨大考
陳良在“中國與拉美國家企業年金發展論壇”上表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證書3年有效期期滿前,勞動保障部將對第一批全部37家機構進行考核,除個別的有嚴重違規問題的機構可能被取消資格外,業務量比較小、難以持續維持的機構,如果董事會還不做出調整或者退出的決定,主管部門將考慮收回資格。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目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分為四種資格,分別是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資格。陳良指出,第一批資格認定時,已經認識到了受托人、賬戶管理人這種單一的資格很難發展,但考慮到讓不同的行業、更多的機構能夠拿到資格,所以評審認定的比較分散。經過兩年的實踐證明,這種辦法確實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新資格認定有重大調整
陳良透露說,在今年進行第二次資格認定的時候,有些業務不再評審單一的資格。他指出,比較可行的模式是,“受托人+賬戶管理人”;同時,也可以有少量的“托管人+賬戶管理人”的模式;而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可以是單一的資格。這意味著,受托人、賬戶管理人不再單獨設立資格。業內人士指出,這種處理方式既有利于機構發展,也可以減少企業的管理成本。
醞釀培育養老金公司
此前,勞動保障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布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中,提出了養老金管理公司的模式,但目前市場中還沒有這種公司。陳良說,為適應市場發展的要求,勞動保障部正準備會同有關方面培育一些專門從事企業年金受托和個人賬戶業務的養老金公司,讓這些機構通過專門業務,做大做強,并成為市場中的領跑者。
另據介紹,勞動保障部目前正在與稅務總局和財政部協商,為企業年金爭取優惠的稅收政策,包括將企業繳費的一定部分列入成本,對個人企業年金予以免稅。此外,在目前正在制定的社會保險法中,對企業年金做出專門規定,明確基本的法律原則,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企業年金條例,提高依法保障的程度。(記者 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