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最新一期聯合研究計劃課題報告建議,行政處罰、刑事制裁和民事賠償三管齊下,加大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違規成本。
這份名為《內幕交易與市場操縱的行為動機與判別監管研究》(全文見B7)的報告指出,全流通下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可能會比股改前更加嚴重,如何有效防范上市公司中的基本內幕人和機構投資者合謀利用信息優勢、資金優勢、控制權優勢進行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是全流通下監管防范面臨的主要挑戰。報告分別針對內幕交易的事前判別監管及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的事中判別監管展開動態全程的研究,并提出一套防范體系,包括改革公司治理和激勵機制、完善信息披露、強化高管人員的職業培訓和投資者教育、加大違規成本、嚴懲內幕交易。
報告指出,一個好的監管體系,應該是“事前”防范。但由于內幕交易與市場操縱行為的復雜性,內幕交易行為的難以甄別性,使得對內幕交易者“事前”行為動機的分析及識別就成為難點。鑒于此,該課題分別針對內幕交易的事前判別監管及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的事中判別監管展開動態全程的研究,以期達到事前動機誘正和事中過程監控的目的。
通過分析,課題組發現,上市公司自身治理水平的高低、信息披露質量的好壞會影響內幕主體的內幕交易行為傾向。內控嚴密有效、治理水平高,信息披露充分及時、披露質量好的上市公司,較能阻礙內幕交易的發生,較能弱化內幕主體的行為傾向。基于相關結論,課題組提出一套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動態全程的防范體系。
第一,改革公司治理和激勵機制。報告指出,內控嚴密有效、治理水平高的上市公司,較能弱化內幕主體的行為傾向;而內幕交易中巨額的參與收益,極大地強化了內幕主體的行為傾向。因此,可以通過完善公司治理和設計激勵相容機制,來限制內幕主體通過內幕操縱侵害外部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而達到保護外部投資者的目的。具體措施包括:推動上市公司產權改革和經營機制的完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完善機構投資者的治理結構,制定較為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等。
第二,完善信息披露。研究表明,信息披露制度對內幕操縱的行為動機具有重要影響,信息披露質量與披露強度同內幕操縱行為呈反比例關系。因此,如何構建高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對有效監管內幕操縱行為至關重要。加強信息披露的具體措施包括:以信息披露為本,完善監管體制,強化執法力度;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標準,鼓勵自愿性信息披露;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動態監管,實施一、二級市場聯動監管;改革上市公司審計體制,進一步改進中介機構監管等。
第三,強化高管人員的職業培訓和投資者教育。包括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職業培訓,引入不適當人選制度;開辦投資者培訓中心,進行投資者教育;鼓勵機構投資者樹立價值投資理念,遏制投機炒作行為等。
第四,加大違規成本,嚴懲內幕交易。具體措施包括建立甄別內部交易行為的實時監控系統,加大對內幕交易者的查處力度;行政處罰、刑事制裁和民事賠償三管齊下,加大對內幕交易者的懲罰力度;引入集團訴訟制度,增強中小股東的行權便利性和訴訟便利性;優化識別指標,引入基于數據挖掘的智能識別系統等。(記者: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