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香港文匯報11日從北京發回的報道稱,國家外匯管理局官員近日警示,在“港股直通車”試點過程中,須全面考慮并妥善處理六大風險。在“直通車”開通之前,不僅須進一步做好投資者風險警示工作,還應規范參與機構的準入資格、內控制度、技術設備以及就咨詢提出要求,外匯監管部門亦應加強對非法資金流入的防范和查處。
國家外管局管理檢查司官員張澄在最新一期的《中國外匯》雜志上撰文指出,在穩妥推進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市場試點過程中,以下六大風險須全面考慮并妥善處理,包括經濟風險、法律風險、信用風險、技術風險、咨詢風險以及洗錢和非法資金流入風險。這是“港股直通車”試點方案8月中旬公布以來,國家外管局首次就其籌備進展中面臨的風險和難點予以表態。
風險一:經濟風險
國家外管局認為,境內個人投資香港證券市場,面臨的經濟風險遠較投資境內金融市場大。一方面,香港股市是個開放的國際化金融市場,國際范圍內的政治、經濟因素均會直接影響香港股市,有可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即引起市場預期的劇烈變化、以及國際資金大規模的流入或流出。另外,香港股市并沒有漲停板限制,實行證券交易T+0模式,投資機構和個人更可以從券商或銀行等機構獲得融資融券的支持,因此價格波動遠高于境內證券市場。另一方面,香港股市存在相當數量的股指期貨、權證、仙股等高杠桿性投資工具,且其中不少受或者容易受莊家控制,莊家可通過對敲等方式方便地拉高或壓低成交價格,投機特征不可小覷。
風險二:法律風險
文章認為,境內個人投資香港證券市場的行為,受香港當地法律的管轄,相應的權利主張、證據保全、仲裁訴訟等行為基本上都要求在香港施行并使用香港的法律規定。但是內地和香港兩地法律制度從立法程序、具體內容到法律執行等各方面均存在不小的差異;而且大多數投資香港股市的境內個人法律知識本來就有限,對香港的法律就更生疏,加上地域的界隔,一旦出現問題,很難有效利用香港的法律來保障和維護自己的權益。
風險三:信用風險
文章認為,試點方案中,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和中銀國際證券作為兩個民事主體通過簽訂協議確定上述運作方式,但對于境外參與證券公司的信用風險,各方并未有明確約定。盡管從試點方案看,信用風險是基本可控的,但如果試點參與機構有所增加的話,相應境外證券機構的資信要求以及信用風險也是境內個人投資者和監管當局所必須認真考慮的。
風險四:技術風險
文章指出,雖然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和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均多次表示,已對港股直通車在網上平臺、硬件設備等方面做好了充分的技術準備。但是2007年10月2日香港股市在大漲行情中出現了系統處理能力不足的故障,也為港股直通車試點敲響警鐘。
文章認為,如果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市場試點網絡系統也出現類似故障,又恰逢熊市,則投資者將無法拋售證券,從而導致實際損失,便極有可能引發境內居民投資者較為激烈的反應。
風險五:咨詢風險
文章指出,就一般公眾通過網絡獲知證券交易的信息而言,目前香港較內地落后。內地股民通過錢龍、大智能等專用網絡信息平臺,能方便地獲得幾乎實時的內地證券市場掛單及成交等信息,但香港股市尚不能做到這一點。目前內地投資者通過雅虎財經等網站僅可以獲得半小時之前的香港證券交易咨詢,這不足以支撐內地投資者獲得全面的投資咨詢。
風險六:洗錢風險
文章指出,由于香港證券市場存在對敲的操作方式,莊家不僅可以操作股票價格,而且可以藉此使股票在自己的不同賬戶之間對倒(俗稱“左手賣右手”)。因此理論上,這種對敲方式可以成為洗錢的一種方式,甚至還能成為非法資金流入的一種信道。例如,利用境內居民賬戶低價購入香港股票后,通過對敲的方式叫股票價格拉高后賣給關聯賬戶,然后將對敲交易獲得的大額資金以投資收益或投資撤回名義匯入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