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昨日公布《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暫行)》,并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細則》規定,客戶委托資產可以是現金、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證券投資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資產。任何人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產參與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債券及回購、資產支持證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股票、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投資品種。
對于客戶門檻,《細則》要求證券公司接受單個客戶委托資產凈值的最低標準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但證券公司可以在該最低標準的基礎上,提高本公司客戶委托資產凈值的最低標準。
對于證券公司將委托資產投資于本公司、資產托管機構以及與本公司、資產托管機構有關聯方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細則》要求證券公司應當事先將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客戶,并要求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在指定期限內答復。客戶未同意的,證券公司不得進行此項投資。
該細則詳細列舉了證券公司在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有的十七種行為。在保護客戶資產方面,《細則》要求證券公司不得挪用客戶資產;不得利用客戶委托資產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價格;未經客戶允許,不得將客戶委托資產用于融資或者擔保;不得以轉移資產管理賬戶收益或者虧損為目的,在自營賬戶與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或者不同資產管理賬戶之間進行買賣,損害客戶利益。
在營銷方面,不得對客戶投資收益或者賠償投資損失作出承諾;不得利用虛假或者誤導信息、商業賄賂或者不正當競爭行為等誤導、誘導客戶;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和其他公共媒體公開推介具體的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方案。
在避免利益沖突方面,證券公司不得將自營業務搶先于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進行交易,損害客戶利益;不得以獲取傭金或者其他利益為目的,用客戶委托資產進行不必要的交易;不得將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與證券公司其他業務混合操作;不得以自有資金參與本公司開展的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同一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同時分管證券資產管理和證券自營業務。
在客戶資格方面,《細則》要求接受單一客戶委托資產凈值不得低于規定的最低限額。
在合法合規方面,細則要求證券公司不得接受來源不當的資產從事洗錢活動;不得以簽訂補充協議等方式,掩蓋非法目的或者規避監管要求;不得出現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此外,證券公司以分支機構或者部門名義對外獨立簽訂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也在被禁止行為之列。(記者 謝聞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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