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自然之友等21家國內環保組織聯合發出“綠色選擇”倡議書,呼吁消費者利用手中的購買權,不消費超標排污企業的產品,壓縮超標排污企業的生存空間,促使企業改進其環境行為。
21家環保組織收集到的、公開披露的污染超標排放企業已接近5000家。這些信息在“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等環保組織的網絡上可以查詢到。環保組織同時倡議大型零售商和大型企業,主動加強供應鏈環境管理,爭取形成綠色供應鏈,主動抵制“環境不達標企業名單”上的供貨商。
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主任廖曉義宣讀了“綠色選擇倡議書”。她說,綠色選擇也是綠色消費的一種形式,今天,我國消費者已具備了綠色選擇的條件,因為市場中多數產品常常有多種品牌可供挑選;政府環境主管部門近年來加大了環境信息公開力度,企業的不環保行為,消費者很容易通過各種渠道獲得。要想督促污染企業盡快改邪歸正,消費者能做的事,就是不購買污染企業生產的產品;而這樣做,并不會影響消費者的生活水平。
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副司長牟廣豐說,企業對經濟繁榮和社會發展有重大作用,但企業沒有權利向社會轉嫁其環境成本,沒有權利違反環境法規。一些企業造成了惡性的污染事件,假如其產品仍舊在市場上熱銷,就會給企業傳遞扭曲的市場信號,鼓勵它們降低環境標準,默認其市場競爭力通過減少環保投入來取得。而生產過程的污染,最終損害的是公眾的健康、環境的質量。源自消費者的“綠色選擇”,除了直接督促企業負擔其環境義務之外,還能夠協助各級環境部門更有效地對污染源進行管理;可以建立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讓負責任的企業贏得競爭優勢。(記者馮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