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日前在“第三屆生態市(縣)建設現場會暨2007年全國自然生態保護工作會議”上表示,各省應當依據《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技術規范》,每年開展省域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吳曉青表示,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是生態環境質量監管的重要基礎,國家環保總局已決定每年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組織開展全國生態環境狀況評價,并建立城市和農村、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功能保護區等不同類型的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標準和方法,開展不同類型的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工作。
據了解,雖然我國生態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系統功能下降,生物多樣性減少,外來有害物種入侵,削弱了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水污染和水生態失衡制約了經濟社會發展;土地退化導致土地生產能力下降,土壤污染影響農產品安全;礦產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導致一些地區生態破壞嚴重,地質災害頻發。
國家環保總局提出的生態保護目標是,到2010年,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基本遏制,部分地區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的生態功能基本穩定,自然保護區、生態脆弱區的管理能力得到提高,生物多樣性銳減趨勢和物種遺傳資源的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外來有害物種的入侵得到控制;基本摸清全國土壤環境污染狀況,農村污染防治力度不斷加大;生態保護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強。到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狀況明顯改善。(記者王婭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