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五日電 (記者 趙勝玉)當人們還沒有從太湖藍藻爆發的陰影中走出,又一場水污染事件再次躍入人們的眼簾:江蘇省沭陽縣因遭受上游污染團污染,城區供水系統被迫關閉,城區二十萬人口吃水、用水受到嚴重影響。
從沱江水污染到松花江水污染,在“水”日益成為制約中國一些地方經濟發展的瓶頸時,中國大地近年不斷上演著人們不愿看到的各種各樣的水污染事件:從二00五年底發生松花江污染事件以來,中國平均每兩天發生一起環境突發事故,而這些事故中百分之七十是水污染事故。水污染問題伴隨工業化的高速推進而急劇惡化,每年工業和城市污水排放量達六百三十億噸,理論上足以污染全國所有的地表水源。
頻發的水污染事件提醒著人們不得不面對這樣嚴酷的現實:中國目前已經進入水污染密集爆發階段。
“兩年前的松花江事件標志著中國進入了水污染事故高發期。而今年夏天以來太湖、滇池、巢湖的藍藻接連暴發,標志著中國進入了水污染密集爆發階段。”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不無憂慮的表示。
各地水污染危機的連續爆發,不是偶然的突發性事件,說明傳統工業化的發展方式不僅使中國的資源環境到了難以承受的底線,也嚴重威脅到人民的日常生活。
而在國外,一些媒體鼓吹的“中國環境威脅論”,也將攻擊的角度從空氣的污染轉移到水的污染。
面對外部輿論的壓力和內部水污染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威脅,如何才能破解這種不斷重復、日益頻發的水污染困局呢?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開出了這樣的藥方:
一是建立有效的環境問責制,將環境指標真正納入官員考核機制。一些地方政府不顧區域、流域環境承載能力已逼近底線,盲目追求GDP增長,甚至犧牲國家利益和公眾健康換取極少數人的特殊利益。由此可見,政績觀的改變單靠宣傳教育是不夠的,必須有強有力的約束機制,那就是官員環保考核問責機制。
二是建立跨部門跨流域的統一綜合治理機制。目前的流域水環境管理呈現“垂直分級負責,橫向多頭管理”的局面,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補償機制也沒有建立,上游地區不僅缺乏治污積極性,甚至通過流域的過度開發帶動經濟的增長。因此,根據流域整體性組織環保、水利、城建、林業、農業等部門開展聯合監測和執法已經迫在眉睫。
三是建立公眾參與的環境后督察和后評估機制。缺少足夠的監察力量是企業非法排污“一查就關、一走就開”屢禁不止的主因之一。國家環保總局今后對責令停產整頓的污染企業將定期進行督察,建立有效的環保后督察制度要求一支強大的環境監察力量,需要國家對環保執法評估機制的更大投入,也需動員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
四是建立全新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結合行政與市場的力量來遏制污染惡化趨勢。國家環保總局將和銀監會在近期出臺綠色信貸政策,未執行環評審批和驗收的項目,未按環保審批要求落實環保措施而被環保部門查處的企業將不能得到各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以此為開端,環保總局將聯合更多部門在近年內研究出臺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財稅等一系列新政策。
惟如此,或許才能走出不斷頻發的水污染困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