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三日電 (記者 趙勝玉)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在此間向新聞界通報說,持續近兩個月的“流域限批”行動取得初步成效,但全面遏制高污染高能耗產行業擴張還需全面加強環保制度建設。
潘岳說,七月初,國家環保總局對黃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長江安徽段水環境污染嚴重的六市二縣五個工業園區實施“流域限批”,暫停除污染防治和循環經濟類以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同時對三十八家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在限批的壓力下,各地區痛定思痛,對環境違法企業采取強硬措施。清理的一千一百多個違法企業和項目中,目前已關停四百個、停產整頓二百四十九個、限期治理一百零二個;追繳排污費七點二五萬元。
潘岳說,“限批”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推動限批地區下決心調整產業結構。
他說,清理各地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是“流域限批”的重要目標。兩個月以來,各地共清理違規政策一百一十二件,
潘岳說,此次“流域限批”中,各地方領導的高度重視和迅速整改值得肯定。但“限批”畢竟是一種特殊行政手段,限批的地區也只是全部地市中的一小部分。要從全局上解決問題,還需要創造出常規化的、更為系統的制度,比如建立官員的環境問責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探索建立有效的環保后督察制度。在這些制度與政策未建立之前,國家環保總局將抽調所有力量對曾經整頓過的污染企業不斷進行后續督察,對通過環評審批的企業是否兌現環保承諾不斷進行抽查。
潘岳介紹說,根據目前各地各企業的整改進度,國家環保總局正在研究第一批“解限”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