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0日電 今日下午,國資委業績考核局副局長劉南昌就節能減排答網友提問時表示,國資委將堅決關閉那些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企業。
有網友問到,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環境污染或弄虛作假的地方國有企業,有些地方國資委出于地方利益的考慮,采取應付的態度,不予嚴肅處理。國務院國資委對此是什么態度?有些中央企業的下級企業存在排污嚴重的問題,但這些企業可能是地方的稅收大戶,地方政府不舍得處罰。對于這些企業,國資委如何進行監督管理?
劉南昌說,現在對于國有企業的監管體制是國家所有、分級監管。所謂國家所有就是國有企業屬于全民所有,是全國人民的共同財產。而分級監管是由各級人民政府行使出資人的職責,中央企業是委托國務院國資委來行使出資人的職責。地方企業是由地方政府委托相應的國有資產處置機構去監督。
具體落實到節能減排這項工作,國務院國資委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就是通過發揮中央企業的表率作用去引導全社會,也包括地方的國有企業去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形成一個全社會都重視、關心節能減排工作的良好氛圍。
至于說地方的國有企業,如果發生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應該由地方政府去處理,因為責任是很清楚的,地方政府要對地方的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承擔責任。當然,我們也會通過政策的引導和示范作用,使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重視地方的國有企業在節能減排方面發揮更好的表率作用。
劉南昌表示,對于中央企業在地方的這些企業,責任是非常明確的,中央企業的負責人要對所有的企業、所有的資產承擔責任。所以我們在和中央企業負責人簽訂責任的時候,不只是簽訂集團本部,而是從上到下的過程,我們不僅要求中央企業負責人做到,地方企業負責人都要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責任制得到貫徹和落實。如果出現了嚴重污染當地的情況,地方可能會處于一些保護,可能不會及時處理。但是從國務院國資委的角度來講,態度是非常堅決的。凡是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企業必須予以關閉。(據中國政府網網絡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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