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勞動保障局昨天公布,由于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上漲,從4月起,職工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為3008元,比去年提高了274元。
市勞動保障局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市統計局公布的統計結果,2006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6097元,月平均工資為3008元,比上年的2734元增長了274元。據此,凡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基本醫療保險,月均繳費工資基數均調整為3008元。
2006年社保繳費的上限是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8202元;2007年社保繳費的上限是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9024元,這次提高了822元。同時,按照各險種政策規定,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9024元的,以9024元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本市2006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為2106元、60%為1805元、40%為1203元,按照各險種的政策規定,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60%、40%繳費的,其繳費工資基數將分別為2106元、1805元、1203元。
此外,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月繳費工資基數為2106元,非享受醫療保險補助的個人月繳費標準為147.42元,享受醫療保險補助的個人月繳費標準為21.06元。
據了解,對于本市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來說,在繳納相關保險費時,是以相應的繳費基數乘以相應的繳費比例,來計算出應繳的保險費金額。對于一名職工來說,當去年和今年的繳費比例不變時,由于今年的繳費基數提高了,這二者相乘后計算出的應繳保險費金額,也就相應提高了。(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