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季開學之初,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埠場鎮那逢村的關振飛可高興了,自己的侄女享受農村低保優惠政策的同時,入學書雜費全部得以減免。關振飛的哥嫂早逝,遺下侄女由他撫養,以前侄女的生活費和入學費都是靠他這個叔叔東借西借勉強解決,如今,他再也不用為此發愁了,他的侄女成為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受益的縮影。
記者日前從民政部獲悉,截至目前,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部署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縣(市)已達2133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已達1509萬人,比2005年底增加684萬人,增長82%;全年累計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1.6億元,比2005年增加16.3億元,增長64%。另外,還有729萬人領取特困救助金。
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在全國范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確定低保對象范圍、標準,鼓勵已建立制度的地區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區建立制度,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這標志著農村低保已基本完成試點探索的過程,進入了全面推進的新階段。
一年來,國務院修訂并正式頒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使全國五保對象從農村集體供養轉為國家各級財政供養,吃上了“皇糧”。新修訂的《條例》重點修改了有關農村五保供養資金渠道的規定,明確今后五保供養資金在地方人民政府預算中安排,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地區的農村五保供養給予補助。這一規定將農村最困難的群眾納入了公共財政的保障范圍,實現了五保供養從農民集體內部的互助共濟體制,向國家財政供養為主的現代社會保障體制的歷史性轉變。截至2006年底,全國納入農村五保供養范圍的對象為484.5萬人,比2005年增加156.5萬人;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農村五保供養資金41.1億元;各地新制訂的供養標準比2005年顯著提高,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332元提高到1691元,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844元提高到2229元。低保制度建設在我國農村的逐步興起和普及,為改善農村貧困人口的生活狀況,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在推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時,民政部還將采取措施,進一步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切實保障好農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以及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生活。
民政部還將組織《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執法檢查,督促各地落實對農村五保供養的資金投入,盡快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納入供養范圍,實現“應保盡保”。進一步做好農村五保供養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銜接,多方解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看病就醫問題。(潘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