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是全國個稅自行申報截止日期。雖然國家稅務總局還沒有正式發布最新數據,但從各地反映的情況來看,自行申報的總人數與估計的高收入人數可能會有很大差距。
現狀 年所得超過12萬元有六七百萬人,申報人數可能僅占1/5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截至3月29日,全國各地稅務機關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人數達到137.5萬人,共補稅15億元。有專家分析,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人數有600萬至700萬人,如果以此為基數,最后實際申報人數可能僅占應申報人數的1/5。
2006年11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明確收入超過12萬元的個人應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今年1月1日以來,個稅申報工作啟動。這是個人所得稅制度施行26年后,首次需要納稅人主動申報個人收入。
從已申報人員的結構來看,工薪階層成為“主角”,而那些本應成為個稅申報“主體”的人,比如私企老板、娛樂明星等高收入群體,反倒是應者寥寥,申報人數相對較少。
原因 納稅人未養成申報習慣和心存僥幸,稅務機關監控困難
按照《辦法》規定,申報人可通過網絡、郵寄或到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申報。無論哪種方式,都必須對列出來的11個項目進行填寫。一些申報者表示,申報過程的繁復、申報項目的不明晰使得他們難以做到準確填寫這些項目。
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一部分納稅人還不了解自行納稅申報的政策規定和要求,以為平時已經被扣繳了稅款,就可以不用申報了。還有一小部分納稅人心存僥幸,認為稅務機關不可能掌握自己的收入情況,不想申報。
同時,由于戶籍管理和銀行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稅務部門目前掌握比較充分的主要還是工資收入,對于現金、股票等收入情況的監控還比較困難。而高收入階層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其收入的主要來源并不通過工資形式表現出來,例如通過轉讓財產所得、資本市場收益等收入既分散又隱蔽。另外,土地、房產、海關以及銀行與稅務部門之間都還未達成信息共享,也給稅務部門監管帶來困難。
措施 不依法申報將處以罰款,構成偷稅要承擔法律責任
針對這些情況,有專家建議,應減少現金交易額,通過銀行走賬,這樣就能留“底”,為稅務部門稽核提供方便。
據介紹,稅務機關目前主要通過已掌握的申報信息、扣繳單位明細申報的信息、與社會公共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對高收入行業高收入人群的專項檢查、檢舉人提供的檢舉線索等途徑發現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
如果申報期內納稅人不依法申報,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稅務機關可對納稅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此外,構成偷稅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月2日之后,各省市的稅務機關已開始對逾期未申報的人員進行重點檢查,并將依法嚴肅處理,同時,還將利用各種形式進行曝光。(趙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