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七日電(記者閆曉虹)權威機構今日在此間發布二00七年度中國上市公司一百強公司治理評價報告,通過對上海、深圳和香港等地上市公司按市值排名的前一百家樣本公司進行調查分析,發現中國上市公司整體的公司治理水平在過去一年有所上升,法律政策環境和股權分置改革對上市公司治理的改善有明顯促進作用。
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行政學院、甫瀚聯合發布的該調查顯示,此次覆蓋了金融、交通、電力和運輸物流等二十九個行業。隨著新修訂的《公司法》、《證券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規的出臺,中國的公司治理政策架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此次對公司治理評價指標體系也相應進行了調整和修正。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在股權結構、關聯交易、股東大會及其權利等焦點問題上,相比股權分置改革前尚無實質性進步。雖然股權分置解決了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之間利益不一致的問題,為改善公司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自身的公司治理問題并沒有因此迎刃而解。內部人控制問題仍然普遍存在,國有股權的商業化運作仍然障礙重重,并且在全流通環境下,新的治理問題——如大股東的市場操縱動機明顯增強——將給市場監管提出新的問題和挑戰。
評估中還發現,即使是百強企業,股東會和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也還基本是停留在表面文章多、實際作為少的階段。
綜合來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實際行為上的改進遠比法律規范方面的進步小得多。這表明將高標準的公司治理法規和原則落實到實際行為,中國上市公司可能還需要一段相當長時間的學習、適應與調整過程。未來幾年之內,改進公司治理的關鍵環節在于執行、落實和推廣,而不是法規和原則規定上的進一步提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