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電 今天下午,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在中國政府網接受在線訪談時表示,這次出口退稅的調整沒有設過渡期,是為了不影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效果。
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
王曉華說,2006年9月,財政部曾會同有關部門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的通知》,對政策出臺前簽訂的出口合同規定了三個月的過渡期。從去年執行情況來看,出現了企業制造虛假合同、突擊出口的問題,不僅影響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調控效果,也造成了企業之間的一些不公平競爭。
王曉華表示,根據去年的調整經驗,今年的政策沒有制定過渡期,但是對一些已經簽訂的合同期限比較長的、價格難以調整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對外承包工程合同實施了過渡性政策,只要企業在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準予這類合同仍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完畢。今年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主要目標是減順差,再出現企業突擊出口的情況,會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