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底舉行的第119屆國際奧委會全會上,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王偉介紹了北京奧運會籌備情況。除國家體育場外,北京奧運會全部場館的建設工作將于今年年底完成。從本月起,陸續有各個項目的“好運北京”系列賽在北京、青島、沈陽等六個協辦城市舉行,將對北京奧運會的舉辦、協調、場館運行、城市接待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測試。
奧運會絕不僅僅是15天的賽事,如何能避免之后有可能陷入的“奧運低谷”,后奧運時代的體育設施如何做到可持續,一直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北京的難題 世界的難題
據了解,2008年奧運會在北京的31個比賽場館中,新建場館有12個,改建場館11個,臨時場館為8個。到目前為止,奏皇島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已完工,所有新建場館和國家會議中心、數字北京大廈、奧運村、媒體村和奧林匹克森林公園等設施都已開工,大部分改建擴建場館和臨建場館也在建設中。
奧運會后的體育場館利用,既是北京的難題,也是世界性的難題。雅典奧運會后不久,各方媒體便紛紛開始報道雅典人的苦惱:體育場館和輔助設施因管理艱難而出現破敗跡象。在雅典市內,古代馬拉松比賽跑道兩側的排水溝完全被廢物堵塞;一座世界級的籃球館內部,頂棚破了幾個洞,正往下滴著水;斯科尼亞斯賽艇中心的蔚藍色水已經變成了褐色……
奧運會后一年,雅典為維護場館而花費了1億歐元。而整個奧運會場館建設、奧運會經營和其他相關支出則達120億美元。雅典奧運會閉幕半年后的2005年3月,監察奧運場館使用的國有公司負責人就心痛地感慨:“未來申辦奧運會的城市應該從中吸取一些教訓。”
事實上,歷史上舉辦過奧運會的國家很多都出現過“奧運低谷”,即奧運會結束后經濟增長放慢甚至倒退的情況。有關專家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舉辦城市都要大量投入,進行大規模的場館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環境治理。但在建設時往往對場館賽后利用和需求考慮不足,加上場館用途的特殊性以及相關產業在奧運結束后調整“船頭”的滯后性,使得場館、設施不可避免地出現空置,投資不可避免地出現“低谷”。
北京大學首都經濟研究室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對九運會、亞運會、和大運會等新建和已建體育場館調查發現,絕大多數場館在建成之日起就存在虧損,收入無法與日常維修和維護持平,高昂的收費又使一般老百姓無福消受。
“場館運營”觀念不可缺
讓體育場館既能滿足比賽需求,又在賽后可以被改造成綜合化、多樣化的活動場所,舉辦大型體育、文化、商貿、政治等活動,這條途徑得到了不少專家的認可。
香港紅館正是一個可以借鑒的例子。它的大名鼎鼎不是因為舉辦體育賽事,而是明星演唱會。香港體育館(簡稱紅館)在建成后頭兩年,使用率分別只有55.7%和46.3%。但是香港成熟的市場運作機能發揮了很大的作用,通過多年來不懈地進行市場推廣,到了2004年,紅館的使用率高達96.7%。22年來,紅館實際上以舉行娛樂節目馳名,特別是中文流行音樂會,這很符合香港市民的愛好。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國家游泳中心在設計之初就體現出對賽后運營功能的高度重視。早在“水立方”的場館設計方案招標階段,作為業主的北京市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就要求設計投標人在不影響奧運會功能的前提下引入場館運營的概念。
最后中標的“水立方”設計顯示,通過奧運賽后改建,游泳中心的競賽功能面積屆時將只占到總面積的21.4%左右,賽后將是一個戲水樂園,運營的主體是人造沖浪海灘,圍繞它還有種類繁多的水上娛樂、健身、培訓等設施,建成后將是北京最大型、最全面的市民水上游樂中心,為將來的市場化運營管理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一手牽公眾 一手牽職業賽事
作為北京發展改革委的奧運經濟顧問,比利時人范克高夫發現,一方面中國已經興建了大量體育設施,但大部分設施顯然沒有充分利用并且缺乏管理。他指出,這其中蘊含著巨大的商機,向公眾開放既滿足了民眾的體育需求,也解決了場館的閑置問題。
北京體育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林顯鵬也認為,“中國建體育館只為辦大型賽事,與群眾的生活脫節,與西方重實用的理念有不小的差距。”他說,北京的大型體育場館資源即便與國外的城市相比也毫不遜色,但社區體育設施嚴重缺乏。
北京東四奧林匹克社區公園和社區體育文化中心建成后的三年間,東四一帶的商品樓房價由每平方米6000元漲到10000多元,翻了近兩倍。盡管房價上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事實證明,社區體育發展起來,不僅能形成以社區體育館為中心的文化體育娛樂中心,而且還能提升整個社區的地域價值。
另一方面,將體育場館運營管理與職業體育賽事相結合是美國城市大型體育場館運營管理的成功經驗。洛杉磯奧運會就是一個成功的范例。奧運前,洛杉磯并沒有新建主體育場,而是把一個1920年建造的場館選來作為田徑和開閉幕式的主場,直到今天,這個場館仍然是NBA洛杉磯湖人隊的主場,繼續發揮著作用,既節省了建新館的開支,賽后場館又得到了充分利用。
但對于中國來說,如果把奧運場館的利用完全寄托在職業聯賽上,顯然并不可行。范克高夫說:“如果沒有許多著名的運動隊參與,體育場館的利用是很困難的,所以還是要提升大眾的參與意識。”
專家們提出的建議還有很多很多,比如,將奧運場館交給業主尤其是私人企業管理,建立多種投融資渠道,成立專門的奧林匹克基金會籌集運營資金,加強國際交流、舉辦國際間的體育活動……。其中,大力開發以冠名權和豪華包廂為代表的無形資產的觀點得到不少人的贊同。因為在美國、英國、德國、法國等發達國家大型體育場館的經營項目中,無形資產的開發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2000年,美國休斯敦得克薩斯體育場冠名權以3億美元的價格,被美國萬金能源集團收購,合同期為30年。
“中國為什么不能有‘耐克體育中心’或‘李寧體育館’呢?”范克高夫說。(曹瀅 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