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6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7月下旬以來,方便面漲價的消息,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國家發改委不斷收到群眾投訴舉報和律師來函,反映“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以下簡稱方便面中國分會)及相關企業涉嫌串通上調方便面價格。國家發改委隨即立案調查,并約見有關人員核實了解情況。
現初步查明,去年底至今年7月初,方便面中國分會先后三次召集有關企業參加會議,協商方便面漲價事宜。
一、基本事實
2006年12月26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在北京召開一屆八次峰會,研究棕櫚油和面粉漲價引起的企業成本增加問題。會議商定,高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5元以上)、中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元以上)和低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元以下)漲價的時間和實施步驟。
2007年4月21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在杭州召開一屆九次峰會,再次研究方便面調價日程。會議明確了調價幅度和調價時間,高價面從每包1.5元直接漲到1.7元,計劃6月1日全行業統一上調。
2007年7月5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又一次在北京召開價格協調會議,部分企業決定從7月26日起全面提價。7月23日,該會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公布了漲價消息,社會反響強烈。
有關企業按照以上會議協調安排,從今年6月起,相繼調高了方便面價格。
二、認定結論
國家發改委認定:方便面中國分會多次組織、策劃、協調企業商議方便面漲價幅度、步驟、時間;印刷會議紀要在《中國面制品》雜志刊發,向全行業傳遞龍頭企業上調價格的信息;通過媒體發布方便面漲價信息,致使部分地區不明真相的群眾排隊搶購。上述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價格秩序,阻礙了經營者之間的正當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方便面中國分會在被調查過程中,沒有提供完整的會議紀要文本;接受調查后,通過媒體發表不實言論,否認串通漲價事實。
方便面中國分會和相關企業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七條“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第十七條“行業組織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的規定,以及國家發改委《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第四條“經營者之間不得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協調等串通方式統一確定、維持或變更價格”的規定,已經構成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三、處理意見
國家發改委責令方便面中國分會立即改正錯誤;公開向社會作出正面說明,消除不良影響;宣布撤銷三次會議紀要中有關集體漲價的內容。對方便面中國分會和相關企業的串通漲價行為,國家發改委將深入調查,并依法作出進一步處理。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有關負責同志指出,方便面價格屬于市場調節價,企業有權自主決定。今年上半年,由于進口棕櫚油、小麥粉(方便面面餅用料)價格大幅上漲,推動方便面生產成本上升。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適當提高方便面價格是可以理解的。但企業調整價格的行為必須符合《價格法》規定,嚴禁由行業組織牽頭實施價格聯盟,嚴禁企業之間采取相互串通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操縱市場價格。國家發改委提醒,所有行業協會和經營者要引以為戒,正在醞釀串通漲價的要立即停止;已經有串通漲價苗頭和行動的要主動糾正,立即停止執行。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有關負責同志要求,所有行業組織都應當增強價格法制意識,依法開展行業協會工作,引導企業合法經營、正當競爭。所有企業都要正確行使定價權,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定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通過改善品質、創新技術、改革機制等途徑,消化成本上升壓力。
日前,按國家發改委的部署,各級人民政府正在全國集中開展主要食品價格及相關收費專項檢查。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嚴厲查處經營者之間相互串通,或者通過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以協議、決議、會議紀要、協調、口頭約定等方式合謀漲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的群眾排隊搶購,導致商品價格出現大幅度上漲;以及通過抬高等級、短缺數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詐手段變相提高價格的行為。對檢查發現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領導人的責任。
國家發改委歡迎新聞媒體、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價格監督,發現、提供價格違法線索,隨時向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國家發改委希望通過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堅決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切實整頓和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維護廣大群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