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2008-2010年連續3年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幅度高于前3年的水平。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全國總算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將超過每人每月1200元。”
該負責人介紹,自2005年今,國家連續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月人均養老金從714元提高到963元,今后3年如果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幅度將達24.6%。
今年各地養老金調整存在差異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明年起將連續漲3年的消息公布后,各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何時漲、漲多少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中國經濟周刊》獲悉,今年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將再次上調,增發退休金8月底將發放到位。從2005年起,河南省已連續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養老保險基金累計增加支出將超過70億元,3年累計每人每月平均要漲243元。
在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從7月1日起已經上調,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加150元的水平進行調整,即從2006年的1227元增加到1377元,平均增長幅度達到12.2%。
在南京,上調后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發放標準,預計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左右。
針對每個地方養老金調整存在的差異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不僅是地方存在差異性,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也有一定的差異性。“因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水平,原則上是根據當地上年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確定。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也不同,因此各地的平均調整水平也有差異。”
如何解決養老金差距過大問題
雖然國家在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現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現實問題是,即便每年連續調整企業退休基本養老金,企業跟行政事業單位的工資的差距依然很大。
2006年年底,本刊發表的《機關和企業的退休金為何相差3倍多》一文中報道,丈夫退休前是某公司的總工程師、經理,職稱是高級工程師,工齡近40年,他退休后的月收入是1008元;其妻子,原為農村婦女,后受惠于落實知識分子政策,隨丈夫進城,在環衛局工作做環衛工人,后又轉正并提前退休,工齡12年,她退休的月收入是每月1300元左右。
該夫婦反映說,在其所在地區,當初同樣是地方黨委和政府任命的縣、處級干部,級別相同、工齡相當,但因為所在單位性質不同—企業、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因此退休金相差懸殊,最高達3倍以上。
在我國,機關或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金是由國家全額撥款的,即這些單位的職工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在退休后即可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而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是適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企業按職工基本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個人以本人的月工資為個人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原書記處書記李永海曾算過一筆帳:
企業退休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干部職工退休金比較,三者在1990年時年差距分別是1607元、1715元、1771元,到2005年時,三者年差距分別為8565元、17633元、16147元;從待遇提升的幅度看,從2000年到2005年的6年間,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年均增長13.07%和11.48%,但是,同期企業退休職工的收入年均增長僅有6.92%。
“這個問題已經引起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黨中央、國務院也高度重視,已經和正在采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需要從三個方面著手:
首先是從理順收入分配關系、緩解收入分配矛盾入手,在研究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時,統籌考慮解決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差距過大問題;
其次是在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使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制度上、管理上相互銜接,化解因制度不同、管理不同、資金來源不同等造成的不平衡的矛盾;
第三是加快企業年金制度建設,發展商業保險,盡快形成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總體水平。(王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