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也要被審計的設想,可能變成現實。國家審計署副審計長余效明日前透露,審計署已經向國務院起草了一份申請外部監督的報告,邀請財政部和監察部監督檢查審計署。
余效明22日在“中央駐藏單位及有關部門審計工作座談會”上透露了上述消息。余效明表示,財政部和監察部將可以檢查各省審計廳、各市審計局和各縣審計局,同時還可以對審計署特派辦進行任意抽查。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2006年召開的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工作座談會上曾明確提出,審計署要“引入外部審計”。李金華表示,審計署同樣使用國家財政資金,使用了納稅人的錢就應該接受審計。在2006年討論審計法修改方案時,審計署還曾主動提出加上“審計機關應該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的法條。
但是,讓需要接受審計署審計的財政部和監察部來“監督”審計署,這種“監督”的公正性是否能夠保證?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宋常教授認為,出現“利益共謀”的可能性很小!柏斦控撠熤醒胴斦A算的制定和執行,監察部又是專門的監督機構,這兩個部門來監督審計署是合適的!彼纬Uf,財政部負責財政預算編制和執行,但資金并沒有在財政部!岸邑斦A算還需要經過全國人大的批準,審計署也要定期向全國人大報告審計結果,接受全國人大監督。”
但也有審計專家認為“公正性會受影響”。一位不愿具名的審計專家向記者表示,監察部的財政支出需受審計署審計,財政部同樣需要審計署的監督,不排除部門之間“利益共謀”的可能性!耙氲谌綄徲嬍且粋公正的辦法”,該專家介紹說,目前美國國家審計署每年會請社會上的會計機構來對其進行審計,以體現這一過程的公正性。(記者:謝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