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是不是以反壟斷的名義確認了壟斷者的權力?是否因此收緊了外資政策?對于反行政壟斷,反壟斷法真的是一只“沒牙的老虎”嗎?在反壟斷法出臺后,這一系列問題依然困擾著企業界。
9月11日,來自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商務部等參與了立法的官員集體亮相,為企業釋疑解惑。在這些官員看來,這些解讀沒有看透立法精神,只能說是一種“誤讀”。
據悉,在反壟斷法明年8月1日實施前,大約還有20多個配套法規陸續出臺。
給壟斷者吃“定心丸”?
9月8日至11日,第十一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在廈門召開。公布不久的反壟斷法是企業關注的焦點話題之一。其中,質疑聲音最大的,就是反壟斷法的第七條,這一條明確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
不少企業擔心,電信、鐵路、石油石化等壟斷行業將因此被排除在反壟斷范圍之外;壟斷行業的高工資受到保護。甚至有人說,這是“以反壟斷的名義確認壟斷者的權利”。
對此,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張穹說,這是對反壟斷法的誤讀。反壟斷法不是要破除壟斷企業、限制其做大做強。事實上,反壟斷法不是單純反對壟斷狀態,而是反對壟斷行為,通過正當競爭實現的市場瓜分,在某種程度上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作用。但是,要重點盯防自然壟斷是否有壟斷行為。
一位研究反壟斷多年的北京律師認為,“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的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規定很難界定。
張穹說,中國電力、電信、鐵路等壟斷領域是自然壟斷形成或者計劃經濟遺留的,有些行業關系到國計民生,對國家做出過很大貢獻,目前改革也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逐步引入競爭機制,反壟斷法將它們納入管理領域之中,并沒有另外的規定,但在具體實施中會考慮實際國情。
給外資企業念“緊箍咒”?
北京市海淀區投資服務中心一位人士說,在反壟斷法出臺之后,有些外資企業擔心中國對外資政策 “收緊”了,他們認為反壟斷法有排外色彩。
張穹的解釋是,反壟斷法既不是對內資企業網開一面,也不是給外資企業“念緊箍咒”。
他說,中國是全球化的受益者,中國鼓勵外資的通過包括企業并購在內的多種方式在中國投資,實現共贏。中國對外資態度沒有變化。只要不影響消費者利益,不影響市場競爭秩序,中國鼓勵外資做大做強,反壟斷法反的只是“惡意并購”和影響國家經濟安全的投資。
但是,很多外資企業的律師代表擔心,執法機關在判斷并購行為是否“惡意”,是否“危害國家安全”上會不會經常產生誤會?
商務部反壟斷調查辦公室主任尚明說:對涉及國家安全的外資并購,反壟斷法明確提出,除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這是國際通行的慣例。中國不是通過法律限制外資進入,因此,外國投資者不必擔心。
對行政壟斷是“沒牙老虎”?
一些專家提出,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著墨不深,顯得軟弱無力。不但沒有將行政壟斷的管轄權交給反壟斷行政執法機關,而且沒有明確行政或刑事處罰的規定,反壟斷機關只能向其主管上級建議依法處罰。
張穹說,反行政壟斷寫不寫進反壟斷法中,參與立法者的確猶豫過。一方意見認為,不該寫,因為是領導決策,很復雜;另一種意見認為,應該寫。國務院考慮防止行政權濫用,約束行政權力,決定寫,并且在反壟斷法中專門寫了一章。
尚明說,將反行政壟斷寫進反壟斷法,已是很大的進步,有建議權,說明已經長牙齒了,反壟斷法不是“沒牙的老虎”,是會咬人的。地方政府再實施地方保護與市場封鎖,就會依法處分。 (王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