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目的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公眾利益
外資并購國內企業引發產業經濟安全擔心
經過13年反復醞釀、多方研討,反壟斷法于今年8月30日終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2008年8月1日,這部法律將正式實施。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分析說,市場對于反壟斷法的需求程度與市場的成熟程度成正比。與十多年前比,我國經濟生活中的市場化程度已有了長足的發展,對反壟斷的要求更加迫切。
方便面漲價
行業壟斷惹眾怒
面對物價普漲,國家發改委最近終于掄出重拳,砸向方便面行業,認定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及部分企業相互串通,違法操縱市場價格,責令其立即改正錯誤。隨即,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向社會公開道歉;接著,西安市物價部門提供證據:上半年方便面生產成本漲幅不到5%,零售價卻上漲了20%到40%。
小小方便面的價格變化,引起了最高立法機關的關注——
8月24日下午,北京人民大會堂。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正在分組審議反壟斷法草案。“方便面集體漲價”成為許多委員和列席代表關注的現象。如何防止行業協會成為壟斷行為的推手和組織者,成為修改完善反壟斷法草案的一個焦點。
“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小小方便面,對老百姓生活影響卻很大。”列席分組審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嚴金虎說,“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的行為危害性在哪里?它帶動了物價連鎖上漲。幸好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制止了這種行為。”
“一些協會、商會為了實現會員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倡導會員企業進行‘行業自律’,甚至簽訂價格同盟協議。”列席分組審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姜健說,“行業協會的這些行為,實際上不利于反壟斷法的執行。”
當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反壟斷法草案規定:“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本行業經營者依法競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連寧表示,這一規定很有意義。“但從目前反壟斷法草案法律責任部分的條文來看,只對經營者的壟斷行為有處罰規定,對于行業協會違反法律規定進行行業壟斷的,沒有制裁規定。”
“建議補充完善草案的相關規定,明確行業協會等組織實施的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及對其的處罰,適用本法。”
鄭功成委員說:“搞壟斷的不僅是行業協會,壟斷行為也不僅是排除、限制競爭。價格同盟客觀存在,它是利益同盟者的共謀共益行為,又是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鄭功成提出,應將其納入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并由國家反壟斷機構出面進行干預為宜。
此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8月29日向常委會全體會議報告反壟斷法草案三審稿修改意見時說,法律委經同財經委和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研究,建議在草案三次審議稿第二章“壟斷協議”中增加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并在第四十五條增加一款規定:“行業協會違反本法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
外資并購紛起
立法確認“國家安全審查”
從美國凱雷并購徐工、法國賽博并購蘇泊爾,再到最近法國達能與娃哈哈之間并購紛爭,近兩年來,外資并購國內企業的問題日漸突出,曾引起國內許多人士對產業經濟安全的擔心。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外資改變了在華投資新設企業的單一投資方式,轉而將跨國并購、收購中國企業作為進入中國市場的主要途徑。
來自聯合國貿發會議的統計顯示,2000年外資以并購形式對我國的投資只占直接投資的5%;而2004年這一比例快速上升為11%,2005年接近20%。特別引人注意的是,一些跨國公司和國外投資基金對中國一些行業的重點企業實施并購。
此外,外商獨資企業數量明顯增加,“十五”期間外商獨資企業已占新設外商投資企業的67%。與投資新建企業需要多年經營才能拿走收益不同的是,跨境并購通過撬動資本杠桿,在短時間內就可輕松獲利,不僅如此,這種進入方式靈活、隱蔽,不易被關注,正在贏得更多外商的青睞。
反壟斷法規定:“對外資并購境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涉及國家安全的,除按照本法規定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這一規定表明,立法者在既要對內外資企業并購一視同仁,又要在防止影響國家安全的外資并購的問題上同樣掌握著平衡。
與外資并購快速發展相比,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仍顯滯后。目前,我國初步建立了對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2006年,商務部等6部委制定《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對涉及重點行業、影響國家經濟安全、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的跨國并購加強了審查。而此前,只有價值1億美元以上的并購案才需要商務部審批。《利用外資“十一五”規劃》也提出,“十一五”期間,我國將進一步細化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敏感性行業的政策,完善外資產業準入制度。此外,外資并購還主要參考2002年修訂出臺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和2005年修訂實施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但是,上述規定、產業目錄的法律層級較低,權威性不夠。因此,借鑒國外經驗,規范外資并購活動,完善市場競爭立法,反壟斷法相關規定是在較高的法律層次上再次明確這一點。
壟斷為各方詬病
立法只是開始
今年7月20日,北京市消協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的電信資費在全國仍處于較高水平,設置不合理的手機月租費、國內漫游費和各種套餐的問題仍沒有解決。”
廣州市的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標準7月1日起進行調整,其中遺體火化費最高調至每具250元。提價后,僅運尸費殯儀館每年增收可達204萬元。另外,豪華車運尸經協商后將合法,凱迪拉克轎車市內接運車費標準為每次1980元。“死不起人!”群眾罵聲一片。
實踐中存在著具有壟斷地位的企業,利用其壟斷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等濫用市場支配力的行為。新出臺的反壟斷法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任意抬高價格,排除、限制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實踐中也存在著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如有的地方出臺文件,指定當地只能銷售某一種啤酒、某一種電動車,讓消費者無從選擇。對這些壟斷行為,消費者十分不滿。新出臺的反壟斷法禁止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從事地方封鎖等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制定反壟斷法也向企業傳遞出信息:市場經濟必須信守平等競爭的原則,企業只有自強、自律,改進技術、提高質量,才能獲得市場青睞。人們寄望于反壟斷法,欲憑借法律利器來解決“壟斷”難題。
制止壟斷,反壟斷法的審議通過,只是一個開始。更重要的是,把法律條文嚴格落到實處。 (毛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