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七日電(記者 賈全欣)國務院國資委新聞發言人今天表示,中央企業改制上市的決策,是企業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和證券監管機構的有關要求研究制訂的,國資委從來沒有研究過中央企業整體上市的名單和時間安排。他提醒投資者不應輕信任何來自其他非正常途徑的消息。
這位發言人在國資委網站刊登的“中央企業整體上市工作的有關情況”說明中作上述表示。他表示,近日,有媒體對所謂“三十家中央企業的整體上市安排”進行的報道,我們不知道消息來自何處。
中央企業改制上市的決策,包括改制上市的時間、采用什么模式和方式進行改制上市,是企業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和證券監管機構的有關要求研究制訂的,國資委從來沒有研究過中央企業整體上市的名單和時間安排。
此外,涉及上市公司的有關信息,國務院國資委一直嚴格按照證券監管的有關規定進行發布。中央企業整體上市是國資委重要工作之一,有關信息應從國資委、中央企業或有關機構了解、獲取。建議負責任的媒體對與國資委有關的信息向國資委核實后再報道。
發言人稱,二00六年十二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指出:積極支持資產或主營業務資產優良的國有企業實現整體上市,鼓勵已經上市的國有控股公司通過增資擴股、收購資產等方式,把主營業務資產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迄今已有二十三戶中央企業實現了主營業務整體上市。國務院國資委表示,將繼續推進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重組改制上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