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帶薪年假按日補錢?正在征求意見的《職工帶薪休假規定(草案)》擬作出上述規定,還把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也納入其中。昨日記者采訪發現,不少市民在拍手稱好之余,對其可操作性卻持懷疑態度;也有的認為天數太少,建議將黃金周調入年假。
由于新規草案把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也納入其中,昨日就有市民發問,是不是賣包子的檔口、小士多店雇的人,工作滿一年也可享受帶薪假?可是,在小企業超時加班、隨意克扣工資等現象還時常發生的情況下,怎么能保障新規的實施?地方人事部門或者勞保部門行使管理職能,多如牛毛的工商個體戶又怎么管得過來。
外來工
老板不愿給就沒辦法
李先生在廣州大道中一家包子店打工。他對新規并不熱心:“我在這個早點店現在的假期是每周周末休息半天,過年時休假十來天,每天要工作10個小時,每個月什么都加在一起工資是1400塊左右吧。國家這樣的休假對于我們這些農村來的打工者來說,哪有什么必要,我們又不是公司上班的,吃飽飯就行了,哪里管什么有沒有休假!”
旁邊一家小賣店工作的廣西女孩則表示:“不可能實施的,老板怎么可能會同意呢!我們現在每天上班是12個鐘頭,每月包吃包住800塊,休假幾乎沒有。但是我們肯定想休息啦,工作這么辛苦,誰不想休呢?”另外一位在某涼茶店上班的23歲四川女孩的想法是,有時很想家,所以很希望國家出臺這樣的政策,但是以前國家很多類似的政策都沒有實現,這次可能也一樣。“我現在每周只能休息1天,過年還不知道能放假幾天呢!工資才900元多一點,但沒有辦法,我們又沒有什么文化?”
陳姐一直在海珠區赤崗路一家小湘菜館打工,她稱自己一般都是在過年的時候回老家湖南,能在家待上十天左右,有時家里有事臨時請幾天假,只要人手不是特別緊一般老板也會準許。不過都是沒有工資的。“如果以后老板給我們休帶薪年假,那當然好。要是不愿意給,估計大多數打工的人也不會為這一兩百塊錢鬧到政府部門去,畢竟現在找一份工作也不太容易。”
國企職工
誰讓你“自愿加班”呢?
李先生是廣州一名國企技術人員,月收入大概在一萬元左右,他告訴記者,他所在企業各方面規定還算健全,如果加班,也可以累積到假期里,但工作四年他從未休過年假。一般會選擇國慶、五一及春節的假期回家或者旅游,可是大家都擠在這三個時間段出行,很不方便,也達不到休息的目的。
“有那么多事,總是自己的,不能丟一邊不理啊!”李先生稱,像他們這樣的年輕人,在供房供車的壓力下,一般無暇顧及休年假,而有些同事甚至國慶黃金周還加了五天班。“企業也不會給你算三倍工資的,加一天,才幾十塊錢。不過員工也頂多是嘴上抱怨幾句,不會跟領導較真。誰讓你是‘自愿加班’呢?”
而對于不休年假按日補錢的規定,李先生表示機關、單位、大企業相對好實施,小企業就很難說了。“國家出臺這樣的規定,意在保護勞動者權益,實際怎么操作,還應該更細化。”
企業主
新規不太現實難操作
廣州市政協委員吳名高是兩家機械公司的董事長的。他的看法是,對小企業、個體戶來說,新規不太現實也很難操作。“我們通常的做法是每個春節放15到20天的假,員工大多會回家。有不少員工老家都在河南、湖南農村,來回路上就得花三四天,中途單休五天年假回家也不可能。就我公司來說,70%是計件工資的,也就是說做多少拿多少,哪怕是計時的,也是做一小時拿一小時錢。按日補錢難計算。”
吳名高表示,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傾向于弱者、勞動者這一方,出發點是好的。可是,現在小企業很難做,社保壓下來,每月要給每個員工交四五百元,企業成本很難消化。對于17%的增值稅,不少企業都在躲,現在廣州乃至廣東的工商個體戶那么多,政府部門也只能抓一個算一個。
不過他同時也稱,如果法律最終有此規定,他還是會照章辦事。對于他們這樣不足百人的企業來說,每個工人的平均日工資在50到60元間,五天算來下在300元以內,成本增加三萬元左右。
媒體工作者
5天年休假太短
王先生是一名媒體工作者,對于意見稿中規定的年休假天數持有異議,認為時間太短,建議把國慶或五一黃金周調配到年假中來。
“我工作五年了,第一年有3天假,第二年5天,以后依次為7天、10天、14天。單位按入職年數采用遞增方式調整假期,或者規定不得少于多少天,這樣就相對合理一些。”王先生稱,因為工作太忙,客觀條件不允許,他一般都未休足實際假期。新規中的休假時間太少了,現代人工作壓力大,很希望能有機會休息和恢復,如果時間充裕一些,可以一年分兩次休。工作10年以內只能休5天的話,就只能休一次了。
他還認為,企業和單位都應該認識到,充分的休息可以帶來更高的工作效率,企業自身也要提高讓職工休假的積極性。(朱豐俊 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