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2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從明年1月1日起,納稅人的31項辦稅業務將被取消,同時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時報送的18張主表、195份報送份數和375項附列資料,也將不需報送。
這是國家稅務總局在日前下發的通知中明確的。據了解,為了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減少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時報送的涉稅資料,減輕和規范基層稅務人員的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最近對國稅業務中涉及納稅人的辦稅業務、流程、涉稅資料進行了全面清理。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此次清理簡并的范圍涉及稅務登記、認定管理、發票管理、證明管理、稅收優惠管理、申報征收、納稅擔保申請、稅務行政救濟等多個辦稅事項,一般納稅人資格年審、超限量購買發票申請審批、下崗再就業企業稅務資格認定等31項辦稅業務被取消或合并,變更稅務登記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核定征收申請審批表等數百份報稅資料被取消。通過清理簡并,目前國稅保留的辦稅業務共有218項,主表248張,份數435份,附列資料672項。
為了便于簡并后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及稅務機關受理,國家稅務總局專門編寫了《辦理納稅人涉稅事項操作指南》附在通知之后。指南對簡并后保留的218項業務提出納稅人辦理的要求及稅務機關人員受理的工作要求。據了解,對保留的每項業務,操作指南均從業務概述、法律依據、納稅人應提供的主表和份數、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稅務機關承諾時限、稅務機關工作標準和要求七個方面進行了規范的描述。
國家稅務總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做好此次簡并的宣傳和輔導工作,對取消和簡并的事項和減少的報送資料清單在辦稅服務廳進行公示;做好相關軟件的優化完善工作,在軟件修改完成前的過渡期內,對各環節間需要信息共享的資料,應按照操作指南,通過優化辦稅流程,結合各地的崗責設置,做好配置,不得要求納稅人重復報送。
為了保證今后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不再無序反彈,國家稅務總局在通知中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簡并、規范納稅人涉稅資料的原則,對由本級明確要求納稅人報送的涉稅資料進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