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據勞動保障部網站消息,2006年,國家審計署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基金情況進行了審計。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已整改糾正98.5%,目前正在進行市縣基金和農保基金的審計。
勞動保障部今日在其網站發布的《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險基本情況》顯示,1998—2000年,連續三年開展了對全國養老和失業保險基金、原行業統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及全國5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清理檢查,摸清了各項基金總量、積累、存儲和管理情況,查出了擠占挪用基金問題,督促各地整改回收基金。開通了舉報電話,建立了全國基金監督舉報系統。1998年以來受理群眾舉報6000余件,查處涉及基金的案件300多起。通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基金監督工作得到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總體情況良好,在推動改革深化、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悉,各地普遍建立了專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現了政事分開。1999年國務院頒布了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社會保險費征繳范圍、征繳管理、監督檢查和處罰等作了規定。制定了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由經辦機構統一對基金進行會計核算。建立了部門協同監管的工作機制。注重發揮工會組織、企業、職工和媒體的作用,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先后出臺了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暫行辦法等,從源頭上控制基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