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0日電 國家糧食局副局長曾麗瑛今日下午在接受在線訪談時表示,為防止在糧油價格出現較大波動時,一些企業囤積居奇,更好地保障糧油市場供應,國家糧食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已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尚未建立最低和最高庫存量制度的省份,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抓緊組織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本地區糧食經營者必要庫存量和最低、最高庫存量的具體標準及實施辦法。
曾麗瑛指出,國家要求糧食經營者必須保持必要的庫存量,是為了進一步規范糧食市場經營行為,通過制度安排保證全社會保有一定數量的糧食庫存量,更好地發揮糧食庫存“蓄水池”作用,維護糧食流通的正常秩序。
曾麗瑛同時指出,今年中國糧食生產連續四年豐收,庫存量制度的制定亦是進一步防止在個別糧食品種供過于求、價格下跌時,糧食經營者不收購、存儲糧食,造成農民賣糧難,谷賤傷農,損害種糧農民利益。
據悉,根據2004年國務院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規定,“從事糧食收購、加工、銷售的經營者,必須保持必要的庫存量。必要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最低和最高庫存的具體標準”。
曾麗瑛介紹,目前全國糧食最低和最高庫存量制度建設取得較大進展,全國有15個省份已經建立了最低和最高庫存量制度,但這項工作進展還不平衡,有部分省市尚未落實這項制度。(據中國政府網直播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