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表示將研究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昨日在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后將進一步推進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工作,研究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更好地調節個人收入分配。
他表示,今后將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大力推行代扣代繳全員明細申報;繼續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強化對房地產交易和拍賣等行業的個人所得稅管理;適應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強化稅收調節,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的形勢,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管理檔案。
據了解,我國個人所得稅于1980年9月開始征收,至今已有27個年頭。目前個人所得稅是在我國各項稅收收入中位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關稅后的第四大稅種。在調節收入分配和組織稅收上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超過2400億元,占全國稅收收入比例達到6.5%。
此外,肖捷表示,今后要深化流轉稅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增值稅制度,繼續在東北地區部分行業和中部地區部分城市進行增值稅轉型試點,并研究制定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方案。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研究調整消費稅政策。適當調整營業稅政策。繼續完善燃油稅改革方案。同時,還要著力抓好地方稅制改革,努力構建以財產稅、資源稅等為主體的地方稅制體系,研究推進以房地產稅制為重點的財產稅改革,改革資源稅制度,加大保護資源的力度。(何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