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在今后三年內,國民收入增長比例與全省GDP年增長比例相一致,達到9%.”省政協委員李陽春表示,他將向省政協提交提案:建議廣東制訂《廣東省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工資增速要趕超GDP增幅、財政收入增幅,并確保超過物價增幅。”
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逐年下降
李陽春說,在廣東的財富分配中,勞動者報酬比重日益降低,從1978年的60.58%下降到2006年的38.69%,減少了21.89個百分點,與相反,投資者的營業盈余從1978年的不足15%上升到2006年的30%以上。可以說,在粗放型發展中,包括固定資產折舊以及營業盈余在內的“物”的因素回報不斷增加,但以勞動者報酬為代表的“人”的因素回報不斷下降,說明廣東的經濟發展已經越來越靠“物”的因素支撐。
而廣東省統計局提供的權威數據顯示,廣東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1978年至1983年均超過60%,1984年至1994年在60%-50%之間,1995年至2003年在50%-40%間波動,2004年以來不足40%,2006年為38.7%,是1978年以來的最低點。從全國不同省(市、區)情況看,廣東與東部沿海及周邊一些省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2006年廣東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僅高于上海市(36.2%)與山東省(34.4%)等省市,在全國31個省(市、區)中按比例高低排列為第24位。
統計數據還顯示,自1994年以來,廣東財政總收入由1994年的569.38億元增加至2006年的5122.25億元,增長8.0倍,而廣東的現價GDP1994年為4619.02億元,而2006年達到26204.47億元,現價增長4.7倍,與GDP的增速相比較,財政收入增速明顯更快。
統計專家對記者表示,通俗地說GDP是由國家稅收、企業利潤、職工工資和設備折舊這四個因素構成。這幾年廣東每年的GDP以百分之十幾的速度增長,而在這四個因素中,國家稅收和企業利潤的增速在20%以上,折舊率是固定的,因此職工工資的增長相對較低,沒上兩位數。
建議今后三年國民收入增長9%
李陽春表示,近五年來廣東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僅3.5%,而物價的普遍性上漲,不但給低收入群體帶來生活壓力,甚至影響到不少中等收入家庭的生活質量。盡管各地出臺了各種救助低收入者的預案但這些措施不能根本解決物價上漲引發的矛盾。他建議,廣東應該建立《廣東省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并將其上升到立法程序,形成我省的地方性法規。
他還認為,《計劃》應該合理確定廣東國民收入的倍增目標。廣東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今后五年全省的生產總值和人均生產總值平均分別增長9%和8%的目標,“為實現國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同步,建議在今后三年內使國民收入增長比便與全省GDP年增長比例相一致,達到9%.”
“工資增速要趕超GDP增幅、財政收入增幅,并確保超過物價增幅。”李陽春認為,要建立健全包括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在內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針對企業普通職工,要通過落實最低工資指導制度,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及落實艱苦崗位津貼制度等措施來提高工資水平。
此外,他還建議,要建立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多項制度。通過減低財產交易成本,放松各種管制政策等積極措施推動居民財產增長。創新金融管理體系,讓老百姓擁有越來越多的金融理財工具和產品,強化對現有投資理財渠道的監管以及交易方式的規范。
委員談物價
建議政府引入價格儲備機制,物價飛漲時,政府可通過發放票證供應生活必需物質給市民,特別是低收入人群。
———省政協委員朱列玉
工資增速要趕超GDP增幅、財政收入增幅,并確保超過物價增幅。
———省政協委員李陽春
政府應進行深入調查,看看哪些是不應該漲價的。
———省政協委員林國貞
物價上漲是這兩年全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正確的處理對策應該是:政府提高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的補助,并對此形成機制。
———省政協委員倪梁康
數字
去年廣東CPI上漲3.7%
昨天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發布的調查數據顯示,2007年廣東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上漲3.7%,創1997年以來的最高漲幅。其中消費品價格上漲4.6%,服務項目價格上漲1.0%;城市上漲3.7%,農村上漲3.5%.
統計表明,八大類商品和服務價格“五升一平二降”。其中,食品上漲9.1%.統計數據還顯示,各月CPI同比逐步走高,從6月份開始上漲幅度加快,其中11月份上漲6.0%,創下十年以來月漲幅新高。(來源:南方都市報,記者:彭美 嚴艷 游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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