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法規生效后 涉外人員總減除標準保持不變
2008年02月22日 16:32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資料圖: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中新社發 海安仇穩山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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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二日電(記者 趙建華)新修訂的中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從今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作為該法的配套行政法規,新修訂的個稅《實施條例》也將在同日生效。
根據個稅新法規,中國將把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每月一千六百元人民幣提高到每月兩千元。個人所得的形式,除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外,還有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對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將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中國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問時表示,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減除費用標準,也將從每月一千六百元提高到每月兩千元。
新法規同樣調整了涉外人員工資、薪金所得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官方稱,現行涉外人員工資、薪金所得總的減除費用標準,高于境內中國公民標準。從稅收公平的原則出發,應逐步縮小差距,直至統一。
因此涉外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也從每月一千六百元,提高到每月兩千元。但同時將其附加減除費用標準,從每月三千兩百元調整為每月兩千八百元。涉外人員總的減除費用標準,依然保持現行每月四千八百元。官方認為,這樣既縮小了差距,也保持了稅收政策的連續性。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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